为了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农业工作透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农业新闻发布是农业系统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朋友发布农业政策、农业工作重大举措以及其他重要新闻的活动。农业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农业新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二、组织管理
(一)职责划分
保山市农业局负责农业新闻发布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由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担任,代表保山市农业局对外发布农业新闻。
农业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指导农业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审核农业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主持农业新闻发布会;代表本级农业系统对外发布农业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三)发布原则
农业新闻原则上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农业局领导可以发布重要新闻。经保山市农业局领导批准,受新闻发言人委托,保山市农业局有关科室可以发布有关新闻。
三、内容和方式
(一)农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发布党和国家农业工作方针、重大农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重要农业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发布农业收入等统计数据、农业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3.发布涉农违法案件以及重大突发性农业事件及处理情况;
4.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农业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5.需要发布的其他农业信息。
(二)农业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
1.新闻发布会;
2.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3.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4.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5.保山市农业局网站;
6.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四、实施程序和要求
(一)农业新闻发布的主要程序
1.明确发布主题。保山市农业局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农业新闻发布主题,报新闻发言人和领导审定。
2.组织发布材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主旨讲话和背景材料。主旨讲话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农业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上述材料由参加发布的相关部门提供,保山市农业局办公厅负责汇总把关,报局领导审定。
3.确定发布形式和人员。以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一般由保山市农业局领导或新闻发言人发布;以保山市农业局名义召开的自主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邀请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发布人员由保山市农业局办公厅提出建议后,报局领导确定。
4.自主新闻发布会应相对固定场所,对讲台、背景、标识等做规范化的场景布置。
(二)农业新闻发布是政府信息公开和农业宣传工作的重要方式,要充分发挥农业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积极作用,服务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朋友;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农业系统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公开涉税新闻和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本制度由保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二)全市农业系统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