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采编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农业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升农业部门整体形象,根据市政府、市委、省农业厅信息中心对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市农业信息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二、组织和职责
1.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指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农业信息工作,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采集、编辑和报送工作。
2.信息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正确把握每个工作阶段的工作重点及进展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地撰写上报信息,信息报送注重时效。
3.信息由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重大事件及反映问题由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4.各单位自行将本部门的信息上传报送至保山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保山农业信息网。
5、由市农业市场信息办公室组织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
三、考核任务
(一)县(市、区)农业局
隆阳区、腾冲市农业局每年各上报60条,平均每月各上报5条;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农业局每年各上报48条,平均每月各上报4条。
(二)市农业局
办公室、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生物产业科(茶办)、重点产业科每年各报送36条,平均每月各报送3条;局领导(包括非领导职务)、组织人事科、计财科、农机科、法规科、科教科、渔业科、农产品监管科、乡镇企业科、农业执法支队每年各报送12条,平均每月各报送1条。
(三)二级单位
土肥站、农机推广站、种子管理站、水产站、农经站、植保站、农环站、农科所、农机监理所、甘科所、经作站每年各上报24条。
四、评分标准
(一)计分
按照规定完成信息上报任务的单位为满分100分,可在满分基础上按照评分标准加分或扣分。
(二)加分
1.国家、省级
国家、省级报刊:国家级主要报刊采用一条加30分,其它报刊采用一条加15分;省级主要报刊采用一条加20分,其它报刊采用一条加10分。
国家级、省级信息: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一条加30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一条加20分。
2.市级
市级主要报刊:采用一条加5分。
市级信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保山信息》、《保山政府信息》采用一条加5分。
3.局级
我局《农业信息》采用一条加3分。
4.网络信息
省级农网采用一条加2分,市级农网采用一条加1分。
5.各单位、科室按任务数完成为起点,超额完成任务每条加1分。
(三)扣分
对报送信息的单位和信息员要认真审核,如出现不真实或失误将对报送单位信息分值进行扣分,扣分标准为最高20分,被省级以上点名扣分20分,被市级领导点名扣分10分,被市级以下领导或工作人员提出有失误的信息扣分5分。按任务数计算,完不成任务一条扣1分。
五、奖励办法
(一)上报上刊文章补助标准
1.国家主要报刊头版采用每条补助500元,其他版面采用每条补助300元;国家级非主要报刊采用每条补助100元。
2.省级主要报刊头版采用每条补助300元,其他版面采用每条补助100元;省级非主要报刊采用每条补助50元。
3.市级主要报刊采用每条补助30元(包括《保山手机报》和移动服务三农信息)。
(二)上报信息补助标准
1.上报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一条补助300元。
2.上报信息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一条补助100元。
3.上报信息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一条补助50元。
4.上报信息被我局《农业信息》采用一条补助20元。
(三)上报网络信息补助标准
上报信息被农业部《中国农业信息网》采用一条补助50元,被《云南农业信息网》采用一条补助10元,被市农网采用一条补助5元。
(四)以上补助不重复计算,同一条信息以最高补助为准,次年一季度内兑现补助。
(五)市农业局机关干部投稿采用全额补助。县区农业局、市局各二级单位职工投稿采用补助由市农业局补助一半,所属单位补助一半。
(六)每两年召开一次农业信息工作会议,按两年计算信息分值,取平均分中的最高分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先进单位十名,优秀信息员三十名。
六、报送信息内容和范围
(一)信息应当着重反映以下内容
1.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重大决策与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本科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特别是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3.重要会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重要讲话;
4.社会各界对各地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建议、对策、预测和研究成果;
5.重大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
6.政府专门指定要求报送的信息;
7.其他应当通过信息渠道反映的事项。
(二)信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真实
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进行核实。不能弄虚作假,胡编乱造,欺上瞒下。
2.准确
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应该准确;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全面准确,防止以偏概全。
3.及时
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必要时,应当续报事件发展动态及其处理情况。信息的时效性是信息工作的生命线,再有价值的信息如上报不及时,等于“马后炮”。
4.规范
所用经济制表、计量单位、名词术语、表格制作、图片处理要规范。
5.简练
主题突出,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6.审查
涉及国家和部门机密的信息,在未解密之前不能报送。确认解密之后注意报送方式方法。
七、投稿地址
(一)《农业信息》投稿邮箱:bsnyjxxk@163.com
(二)保山农业信息网,局属二级单位已设立用户,可登录后投稿;县(市、区)农业局可通过当地农业信息网审核后上报。
八、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保山市农业局
201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