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2022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科室和局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全面加强局党组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年内,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普法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化肥农药减量化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12月5日,组织所属的15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活动,通过述法督促工作落实。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现场直播,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做的报告,开展学习讨论,并积极撰写反响体会;10月28日,党组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提了相关要求,并对重点工作任务作了安排部署;10月24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立本领学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了详细解读,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群众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来凝神聚力,激发工作激情,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稳步发展,局机关全体,局属单位各党政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集中学习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带头树牢法治意识。年内,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二是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理论,并通过“保山农业”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和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知识,在农业农村系统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教育党员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年内,组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15次,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50多条。
(四)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农业法治宣传
1.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2022年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山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建立“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明确普法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2.推进法治进机关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进农村、进机关宣传活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3次,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次;依托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农业农村法治、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活动,推动机关干部学法,营造学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
3.推动法治进农村活动。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印发了《2022年保山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及涉农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600余人次;积极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率达到50%;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非法集资宣传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举办各类培训166期次、培训11161人。
4.推动法治进企业活动。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倡议书4.1万份,禁限用农药和致农药经营者的一封信等普法宣传资料205份,签订农药安全经营承诺书176份,对522家养殖场(户)、118户规模养殖场开展了实地督导和现场培训;以管理服务对象为重点,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兽药等警示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宣讲活动,通报典型案例15个,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五)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实施,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共举办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执法人员培训班6期,培训执法人员250人次,助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2.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人员赴怒江州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叉互评,学习兄弟州市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督察调研2次,加强与编办、司法、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市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主体1个、执法单位11个、执法人员127名。全市开展行政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059人次,检查市场主体3141户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4件,罚没款170余万元,执法过程中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信息全程记录公开。
4.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以评促改,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年内,举办案卷评查活动1次,抽查县(市、区)行政许可案卷5卷、行政处罚案卷16卷,推荐为省级优秀案卷9卷,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执法单位整改到位。以管理服务对象为重点,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兽药等警示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宣讲活动,通报典型案例15个,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六)大力推进“放管服”,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一是开展证明事项的清理。认真落实市“放管服”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保留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无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认真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作和完善了本部门证明事项名称、证明内容、设定依据等告知承诺书中的内容,一共2项。二是认真清理部门权责,做到了“清单”以外无权力。当前,我局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有13项,行政处罚73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确认1项,所有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入驻率100%。三是转变重审批、轻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根据法规政策调整,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严格计划管理,按一计划一方案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没有纳入计划的不得开展检查,按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2022年局本级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14个,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19次,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抽查检查市场主体296个。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防灾减灾、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对“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函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按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年内,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85条。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任务艰巨。保山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市,立体气候资源和区位特殊,种植业作物品种多,从事种养业的人口比例大,种养农户的法治意识淡薄,在乡村振兴中普法任务任重道远。二是执法监管难。保山是种子企业、农药兽药经营企业、化肥经营企业等农资经营企业竞争的重要市场,既是农资中转站,又是集散地,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进入保山市场的多,点多面广监管难,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难免鱼目混珠,扰乱经营秩序,2022年全市办理行政案件184件,农业行政执法压力大。三是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农业部门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懂法的不懂农业技术、懂农业技术的不懂法,技术与法律脱节,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系统全面,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少、装备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农要求。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扛牢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部门“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普法责任。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完善“三单一书”制度体系,压实部门普法责任,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活动,营造学法、守法良好环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深化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机构、建强队伍、改善装备,不断提高依法治农水平,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