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25〕41号),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县(区)审核推荐和市级专家评审,拟将保山市隆阳区黎新养殖专业合作社、隆阳区海子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保山源乡味专业合作社、龙陵县佧佤翁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列入保山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方式:0875-310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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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