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稳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1091号)、《云南省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先打后补”方案》《保山市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保农通〔2025〕33号)等。
二、“先打后补”补助情况
(一)补助对象:申报“先打后补”并提交相关材料的41家养殖企业。
(二)补助标准:按2025年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政采疫苗中标价执行。各种强制免疫疫苗的最低中标价是:猪口蹄疫疫苗1.32元/头份、牛羊口蹄疫疫苗1.80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0.12元/头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0.27元/毫升。
(三)补助畜禽数的测算:市级核定补助金额=(2025年年末存栏数+能繁母畜数+出栏数)×所免疫疫苗中标价,当企业申请补助金额或县级初审金额小于市级核定金额时,按县级初审金额进行核定;当企业申请补助金额或县级初审金额大于市级核定金额时,按市级核定金额进行补助。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3日—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话0875—2162426。
附件:保山市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拟兑付资金表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