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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20260909-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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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施甸县水稻机收作业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XZB2026-C12

2.项目名称: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施甸县水稻机收作业补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5.最高限价:¥99924.00元。

6.采购内容: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施甸县水稻机收作业补助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序号

类别

面积(亩)

补助金额(元)/亩

补助总金额(元)

备注

1

水稻

758.00

132.00

100000.00



7.项目地点: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仁和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稻机械化收获作业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9.作业期: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响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书面声明,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则提供成立之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4 202602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如公司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或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开具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响应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审核(以截图方式留存),有不良记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1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项目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给予5%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在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3幢1单元402号)出售。采购文件售价为:0.00元/份。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注:响应人提交的报名书须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3幢1单元402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3幢1单元402号)。

六、公告期限及地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网(https://www.baoshan.gov.cn/bmym/bssnyncj/zfxxgkpt/fdzdgknr/zzjg.htm)上公示。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地址:保山市太保北路44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75-221414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3幢1单元402号

联系人:段工      电话:15769977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