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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06_A/2018-081402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1-11
  • 文号
  • 保农通〔2018〕4号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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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加强保山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保山市农业局  

关于加强保山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市植保植检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加强全市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优化产业布局,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科学用药,加强市场监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农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高度重视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把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尽职尽责的意志、精心周密的组织、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增强法治观念,强化违法行为查处。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健全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保持全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农药行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条例》及配套规章落实。一是引导农药企业进入园区。新设立农药生产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二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推进科学用药、精准施药,这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近两年我市组织开展的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技术模式和服务机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农药减量增效。三是强化农药市场监管。要完善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属地管理原则,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等手段,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四是加强高风险农药监管。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禁止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二)全面落实农药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农药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农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农药安全生产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农药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把农药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促进农药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农药安全生产预防预控和应急救援。一是着力提升农药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专业救援的农药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农药安全管理、预测预警,强化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及时督促整治,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二是完善农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精准监管、科学预防。三是制定事故初期处置的程序和基本步骤,强化一线人员在事故初期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坚持抢早抢小,加强事故初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应对农药安全生产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  

(四)扎实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要建立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机制;要深刻认识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坚持和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药管理部门的作用,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和水果、茶叶、中草药主产县为重点,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重点管控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及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农药、非法经营禁限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  

(五)加强高风险农药使用管理。要切实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使用者购买高毒农药的证明制度。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企业或合作组织凭有效证明方可购买。严格按照农药登记的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等推荐销售和使用农药,不得将高毒高风险农药用于未登记的农作物。严格遵守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和安全间隔期等规定。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农药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处方卖药。同时,五年内淘汰高毒农药。  

(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农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开展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特别要注重《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药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农业相关培训项目的实施,抓好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及农药使用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局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我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确保如期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局要结合当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药安全生产实施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逐级明确责任,统筹落实各项工作,围绕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农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具体任务和具体责任,深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把握规律,科学预判,扎实组织推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和双重预防机制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实施不认真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处罚。  

(四)做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一步加强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药行业对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要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宣传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全过程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实施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保山市农业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