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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2022-101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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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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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隆阳区保红生猪屠宰场迁建审查情况的公示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隆阳区保红生猪屠宰场迁建审查情况的公示

隆阳区保红生猪屠宰场是农业农村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备案企业,原场址位于隆阳区板桥镇沙坝街子居民区。2021年因污水排放不达标进行易地搬迁重建整改。新场选址于隆阳区板桥镇沙坝社区梨园山,目前已建设完成,取得《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保红生猪屠宰场申请重新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变更生产地址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我局在对申请材料审查基础上,于2022年9月27日、10月11日两次会同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迁建的隆阳区保红生猪屠宰场进行现场审查,所迁建屠宰厂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条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征求省农业农村厅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复函同意迁建隆阳区保红生猪屠宰场。现将审查情况在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

联系人:王丕发 电话(传真):0875-2213239

邮箱:bs2213239@163.com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