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开展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
为确保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近日,市农业农村局成立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
督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方式进行督查。每县(市、区)抽查2个乡(镇),2个村,每个村5户散养户,2个动物检疫申报点,1个车辆洗消场点,2个贩运主体,4个规模养殖场(猪场、牛场、羊场、鸡场各1个),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现场查看乡镇畜牧兽医站疫苗保管室、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点。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镇畜牧兽医站、村防疫员、养殖场(户)、贩运户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县乡两级部署落实春防集中免疫工作的情况、动物检疫出证及票证规范管理情况、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情况、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及规范运营情况、2019年以来下达中央省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等内容;核实乡镇畜牧兽医站疫苗保管室库存数量、入户查看养殖场(户)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和免疫户口册等痕迹档案建立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针对下一步工作,督查组要求各县(市、区)一是强化防疫意识,细化责任、加强管理,提升行业部门的防控监管能力,增强服务监管对象的防疫责任主体意识。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健全疫苗进出台账,严格管理,做到底数清,确保疫苗不浪费。三是加强流通调运监管,抓好动物产地源头监管为重点,提高产地检疫率。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供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雪
编辑:何董杰
审核:杨 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