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5-X-06_A/2017-1124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08-29
  • 文号
  • 保农函〔2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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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对人大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刘永晓代表:  

    你在人大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项目倾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这个建议很好。该建议所涉及的“10个万亩规模农业规范区”建设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也是破解我市农业发展瓶颈的关键所在。  

    2016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规模化、工业化、品牌化、集约化、生态化”的现代农业发展理念,首次创新用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规模农业发展,创建了利用产业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发展现代农业的新机制,提出了“51+49”股权模式,旨在为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目前已确定产业基金扶持的示范区12个,扶持基金2亿元(其中7个示范区1.3亿元已到企业,另外5个示范区的7000万正在办理中),其中:隆阳3个,施甸1个,腾冲2个,龙陵2个,昌宁3个,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1个。扶持额度分2000万、1400万、1000万三个档次。  

    就您提出的“对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给予项目倾斜”的建议,我局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5月29日印发了《保山市10个万亩规模农业产业基地及旅游观光景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4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9月30日印发了《关于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6〕82号),两个文件规定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人,并要求要加大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融合并全力争取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科技、交通运输、民族等上级各项农业生产和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市委办公室还下发了相关督查文件(保办发〔2017〕4号、5号、6号),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的“十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重点工作中,要求每个示范区年内水、电、路配套项目必须落地一个,真正实现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成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规模农业示范区,助力农户脱贫增收。并启动了月度评价制度,每月对各示范区的建设情况进行月度评价,保证示范区建设的顺利完成。  

    7月12日,我局相关人员到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对水、路项目落地示范区的情况进行了了解统计,至2017年6月底主要项目落实情况如下:一是田间水利工程项目落地7项,国家补助资金额2718万元,主要是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项目。其中已实施完毕3项,675万元,正在实施3项,1843万元,已得到批复未开工1项,200万元;二是道路项目2016年以来在项目区域落地4项,227万元,主要是建制村通畅工程及20户以上直过民族自然村通公路工程项目,其中正在实施2项,181万元,已得到批复未开工2项,46万元,道路项目虽未直接落地示范区,但建设在示范区所在行政村,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便利条件。  

    目前已得到产业基金支持的7个示范区共流转土地8.25万亩,其中:茶叶3.57万亩、银杏1.4万亩、褚橙1.02万亩、柑桔1.14万亩、咖啡1.12万亩;到5月底共完成投资3.21亿元,支付农民工工资2077万元,生产基地投入2.23亿元;另外5个示范区共流转土地6.18万亩,涉及热带水果、中药材两大产业。12个示范区共吸纳本地务工人员11916人,带动农户20698户,6578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778户,8931人)。示范区建设的稳步推进,使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得到有效转变,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精准脱贫,规模化发展切实增加了土地产出,促进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有效推动了多元化资金扶持方式的转变。在土地流转模式上,推广了公平模式和禇橙模式。同时,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规模农业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领导机制,强化对规模农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并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思路,严格基金管理,细化目标任务,确保示范区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从而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感谢你对保山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农业局  

2016年8月28日  

(联系人:赵平,电话:212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