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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20240701-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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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145号提案答复的函

邵维岑、张瑞芳、张恩荣、宋文龙、段志媛、皇学秀、普恩盛、林立钧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监管造“安全餐桌”环境的建议》的提案(第0503014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包括牛羊在内的畜禽屠宰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近年来多次组织由市政协等有关部门牵头开展保山中心城区畜禽集中屠宰、五县(市、区)县域屠宰中心建设等专题调研,在巩固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的同时,积极推进牛羊和家禽集中屠宰工作。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牛羊养殖调运屠宰和肉类产品市场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努力营造“安全餐桌”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牛羊养殖调运和屠宰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门依托有关信息化行业监管系统,切实抓好牛羊养殖、调运和屠宰等生产环节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养殖过程指导监管。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强制免疫,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抽检;督促养殖场户规范养殖行为,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投入品。二是严格牛羊调运产地检疫。落实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前申报检疫的规定,全市设立产地检疫申报点82个,所有经检疫畜禽全部经“云南省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线上出证;落实市外调入的牛羊落地报告、隔离观察和布病监测规定,由调入地核实并跟踪监管。2022年以来全市产地检疫牛羊273923头(只),其中牛258408头、羊15515只。三是加强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监管。落实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依托国家“牧运通”车辆备案系统,对未备案的车辆不予出证。截止目前全市有备案有效车辆2909辆,登记贩运主体2051户。四是积极推进牛羊集中屠宰工作。保山中心城区从2016年开始试行牛羊集中屠宰工作。根据《云南省牛羊集中屠宰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规〔2022〕2号),目前全市建成投入使用隆阳区天缘屠宰加工厂(2023年)和龙陵县盛源畜禽定点屠宰有限公司(2021年)2个牛羊集中屠宰场,由农业农村部门派驻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另有昌宁县、腾冲市的2个牛羊集中屠宰场正在建设中。以学校、医院等集中供餐单位索证索票为切入点,引导牛羊进入集中屠宰场屠宰上市。2022年以来全市屠宰检疫牛羊2635头(只),其中:牛2479头,羊156只。五是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2022年在腾冲市建成投入使用1个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隆阳、昌宁、龙陵3个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预计2024年底前可建成投产。集中处理与养殖场户分散处理相结合,2022年以来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牛羊4685头(只),其中牛4299头、羊386只。六是加快畜牧兽医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2023年以来,建成投入使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昌宁县畜牧业大数据平台2个;建成覆盖五县(市、区)6个A类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在线监控系统1个。开展畜牧生产经营主体赋码工作。已完成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及基础信息采集的养殖场(户)102063户,生猪定点屠宰场17户,动物交易市场2个,兽药经营企业409个,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27个。全链条信息化的畜牧业生产监管体系初步构建。

二、加强肉类食品市场监管。截止目前,保山市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农贸市场38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肉制品生产企业16家,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99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肉类食品经营店759户,餐饮服务经营者17114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工作。一是强化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和数据归集,按时开展农批市场日常监督检查10次,督促市场开办方及时更新并录入入场销售者产品信息。目前,全市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13户入场销售者数据归集到农批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中。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购进食用农产品必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向供货方索取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发布提醒告知书,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及时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等照明灯具、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共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等单位1029家,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13户,责令改正13户。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主体责任,购进肉类产品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三是加强抽检监测和数据统计分析。以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流通量占比较大的农贸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和商场超市为抽查重点,加大对乡镇集贸市场、小摊贩的抽检力度。2022年以来共抽取畜禽肉及副产品755批次,合格748批次,抽检合格率99.07%。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互相通报食用农产品抽检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完成“两会”保障、春节期间和3.15期间“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完成肉类快速检测样品221批次,阳性率0%。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将“食品安全宣传周”“3·15”等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022年以来,印制食用农产品安全宣传折页30000余份,发布质量安全分析报告5份、食品安全抽检公示信息35期。

三、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犯罪,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一是加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2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538件,其中:2022年办理172件(饲料类24件、兽药类9件、农产品质量类2件、动物检疫类32件、渔业类21件),2023年办理366件(饲料类8件、兽药类4件、农产品质量类4件、生猪屠宰类3件、动物检疫类287件、渔业类15件)。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不合格畜禽肉及副产品核查处置力度,共办理不合格畜禽肉核查案件7件。二是加大刑事案件侦办力度。2023年公安部门环食药侦部门在工作中获取到有未经检疫的死牛流入保山牛肉销售市场的线索,特别是隆阳、施甸、龙陵等地情况较为突出。在农业农村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部门成立专案组,通过两年来的持续打击,连续侦破了一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死牛)案件,截止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1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8人,移送起诉96人,收缴病死牛肉制品5.8吨。成功侦破了隆阳“7.26”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死牛)系列案件和张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死牛)等系列案件,捣毁经营死牛交易窝点5个,并受到公安部七局通报表扬。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在涉农领域案件的行刑衔接配合,不断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定期不定期会商案件办理,提升执法打击效果。公安机关共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行政案件线索5起,受理农业农村部门移送案件7起;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中积极为公安机关案件侦破工作提供技术、线索支持,2023年以来为公安机关提供死牛认定9次共计90头,配合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的涉案死牛死体勘验5次,为公安机关侦破涉农领域刑事案件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各部门行刑衔接工作成效明显,案件侦破率持续提升,对打击屠宰加工病死畜禽行为、营造良好的肉食品市场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教育震慑作用。

总体而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工作,较好保障了上市牛羊产品的质量安全。但是,受国家层面对牛羊屠宰没有类似于生猪必须定点屠宰的政策法规支撑、全市牛羊集中屠宰体系还不完善等因素制约,加之部分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少数不法商贩利欲熏心,屠宰加工病死牛羊的行为还没有全面禁绝,对“安全餐桌”构成威胁。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吸收本提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牛羊屠宰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养殖调运屠宰监管。按照信息化、可追溯的要求,加快推进相关牛羊集中屠宰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作,严格做好牛羊养殖环节监管、产地检疫、运输车辆备案监管、屠宰监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肉类食品市场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和数据归集,强化监督抽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医院等集中供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购进肉类产品时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三是持续加强违法案件查办。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行刑衔接,加大肉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对屠宰加工病死畜禽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肉食品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你们对肉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丕发 199****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