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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2024070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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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063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保山市委:

首先感谢您们对保山市防贫保险工作的关注,您委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市农业保险扩面提质的建议》的提案(第0503006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防贫保险是原保山市乡村振兴局(现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防返贫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其保障的“疾病(意外)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事故死亡”三个方面,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核心内容。防贫保险的实施,有效减少了乡村户籍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引发的返贫和新增致贫风险。

一、保山市防贫保险开展情况

(一)保山市防贫保险项目承保情况

2021-2023年度全市共参保5942112人,其中:2021年度全市共参保2096319人、参保率98.14%;2022年度全市共参保1975790人、参保率95.91%;2023年度全市共参保1870003人、参保率93.65%。

(二)资金到位情况

2021-2023年度全市共缴纳防贫保险保费102765378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3768448元,县级财政补助23768448元,参保对象缴纳55228482元。截止5月31日,上述三个年度项目资金30897428.2元尚未到位。

(三)理赔情况

截止2024年5月31日,2021-2023年度全市共结案赔付案件6722件,赔付金额68799805.92元。其中:赔付疾病(意外)住院医疗5539件,赔付金额35825153.37元;赔付意外事故死亡877件,赔付金额25675000元;赔付自然灾害住房损失306件,赔付金额 7299652.55元。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防贫保险的实施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防贫保险参保对象为全市乡村户籍人口,其保险作用兼顾了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非贫困人口新增致贫,且能有效化解当前多种政策仅针对贫困户实施易引起的悬崖效应,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防贫保险的实施,增加了贫困地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了一个多数人帮助少数人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是防贫保险的实施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参保群众仅需缴纳10元钱,就能获得“疾病(意外)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伤害事故死亡”三个方面保障,保额最高达10.1万元。地方财政仅需每人补助8元,就能覆盖全市200余万群众,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支持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的作用。

三是防贫保险的实施有效降低非四类对象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医疗保障力度。防贫保险的理赔,减少了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现有13471人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赔偿77813513.6元,人均获赔5776.37元,最高的获赔21000元。

四是防贫保险的实施保障了群众的基本住房安全。目前,火灾、塌方、滑坡等原因导致583户参保农户住房损毁,防贫保险理赔15032737.38元,户均获赔2.57万元,最高获赔5万元/户,有效解决了农户修建房屋的资金来源问题,让农户在短时间内可重建房屋,住有所居。

五是防贫保险的实施有效防止了家庭人员意外死亡突陷贫困的情况。家庭成员的意外死亡,尤其是家庭劳动力的死亡,将导致劳动力不足,工资性、生产经营性收入减少。目前,因跌落、溺水、触电、车祸等意外死亡1957人,理赔54895000元,人均获赔2.81万元。防贫保险的救助,让贫困家庭顺利渡过难关。

三、提案办理情况

(一)由于参保对象群体人数大、地域广,部分乡村在防贫保险政策宣传上形式单一,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防贫保险的政策和保障内容掌握不充分,导致出险后不能及时报案理赔。2019年至2023年保山市防贫保参保率分别为97.91%、98.18%、98.14%、95.91%、93.65%,参保率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接下来将加大防贫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提高宣传培训对象的针对性。配合保险公司以防贫保险成员单位、乡镇、站所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村委会人员、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为重点对象,进行赔付对象、范围、标准、免赔等政策和资料审核方面的专项培训,确保政策执行精准。二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培训。宣传以获赔、拒赔、免赔方面的实体案例为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培训要与乡村各类会议相结合,采取视频会、现场会、户长会等形式进行。同时抓住驻村工作队员、挂包帮干部进村入户机会,点对点开展防贫保险知识宣传,确保政策解释清晰、精准执行。

(二)在办理赔付案件或案件现场勘查中不担当、不作为,在群众主动申报理赔案件时没有深入实地勘查,漠视群众利益。

现场查勘是理赔的必要工作,是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核定损失的重要步骤,查勘工作质量的高低,对及时、准确、合理的处理赔案起着关键的作用。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督促保险公司加强理赔现场查勘效率。接到农户或村委会报案后,要求经办人必须第一时间与被保险人联系,并安排理赔查勘员进行现场查勘,现场查勘工作要坚持专职查勘员及协保员的双人查勘模式。相关理赔单证资料收集齐全后第一时间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完成理赔。

(三)保险机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理赔难、态度恶劣,工作推进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机构配置,推动服务落地。一是要高位统筹推进,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组成的保山市防贫保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防贫保险工作;要求保险公司在市、县两级必须配备专门的宣传负责人、理赔负责人、防贫保专员,并在有防贫保险任务的乡镇配备至少1名协保员,为项目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组织保障。二是要对标执行政策,严格按照《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开组办〔2020〕24号)《保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巩固振兴组办〔2022〕6号)规定的报销范围及赔付标准进行赔付,确保“应赔尽赔”。

(四)部分地区案件处理不及时,各部门沟通协调不畅,导致符合理赔条件的投保对象未能获得保险赔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政企联动,确保保险惠及大众。一是要密切协调配合,保险公司专职服务人员与各部门各乡镇及各村相关人员要随时随地沟通项目服务信息。政府各级部门、乡镇、站所、村委会、保险公司形成一张防贫保险工作网,遇到案情实时响应,各司其职,协同开展工作,确保案情掌握及时、案件处理及时、理赔办理及时。二是要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保险公司要每月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项目工作简报》,定期通报保山市防贫保险项目群众参保、保费缴纳、案件理赔及存在问题等情况,数据实时更新,方便工作动态管理。

(五)县区的财政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截至2024年5月,2021-2023年度应收保费仍有3089.74万元尚未到位,保险公司经营压力巨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保险服务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市财政从2020年起连续五年将防贫保险市级配套资金纳入市级预算,合计4207万元。市农业农村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同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沟通,积极协调配套计划,在满足“三保”的基础上优先筹措保险补贴资金,尽全力保障防贫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是我们对提案的办理及下步工作计划,再次感谢您们对保山市防贫保险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在接下来的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将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刁马琛 187****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