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刚代表:
您在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保山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建议》(第0086号)已交由我们办理。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保山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以隆阳区规模化养殖场、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情况、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情况等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为例,提出了“合理规划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加强对设施农业的宣传与科普教育、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社会化服务保障、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的建议。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认真研究,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保山市设施农业发展情况
全市以蔬菜、水果、中药材、畜牧等产业为重点,制发了《保山市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行动方案》,一是积极发展绿色高效现代设施种植业。以隆阳区登高蔬菜基地、施甸水稻两用核不育系基地、腾冲优质饵丝稻种种植基地、龙陵龙江稻田、昌宁“柯卡湾”一体化发展基地等为核心,建设现代设施育苗(秧)中心。以玉米、马铃薯和茶叶、水果、咖啡、中药材等特色经作为重点,支持露地种植作物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建设。以蔬菜、花卉、小浆果为重点,支持标准化大棚和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建设。二是发展高效集约现代设施畜牧业,以隆阳区铺门前、隆阳区小羊邑、昌宁县大水平、隆阳区王寨、隆阳区补麻等生猪养殖项目为重点,加快生猪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升级、肉牛肉羊集约化设施养殖建设、推进家禽设施化养殖建设。三是发展生态健康现代设施渔业优化设施渔业生产力布局,有序推进集约化、高密度、精细化设施渔业发展。四是发展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业设施,强化产业链设施配套建设,重点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完善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2024年全市建设标准化种植大棚2.96万亩、建设规模养猪场721个、建设设施化渔业养殖0.95万立方米,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占蔬菜总面积的11.86%、产量占17.92%,水果大棚占水果总面积的2.33%、水肥一体化面积占14.89%、基质栽培占2.29%。全市蓝莓种植面积1.02万亩、产量1.42万吨、设施大棚面积0.99万亩、设施大棚产量1.39万吨。
二、结合提案建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合理规划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的建议
2024年9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市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国家、省级相关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保农通〔2024〕49号),对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建设进行了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设施蔬菜产量占蔬菜总产量每年提升5个百分点,达到35%;设施花卉产量占比每年提升5个百分点,达到25%;设施小浆果产量占小浆果总产量比重每年提升5个百分点,达到50%;畜牧养殖规模化率每年提升5个百分点,达到50%;设施水产品产量占水产品养殖总产量比重每年提升4.2个百分点,达到20%。设施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科技装备条件显著改善,设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以上。
截止目前,全市设施农业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下一步,保山市还将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认真梳理保山土地资源和农业资源,编制专项规划,明确保山现代设施农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区域,引导资源向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区域集聚。充分发挥保山农业大数据服务中心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和品种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应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现代设施农业基地。
(二)关于加强对设施农业的科普教育的建议
目前,设施农业的宣传与科普教育还停留在培训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下一步将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完善人才培育机制,每年选派一批农技人员赴浙江、山东等现代设施农业先进地区研修,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给予补贴。与高等科研院所合作,定向培养现代设施农业专业人才。强化社会化服务保障,支持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围绕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技术培训、良种繁育推广、种养管理技术、产品营销等关键环节,为各类主体提供全过程的服务。二是积极利用农业农村部网站农科讲坛、省农业农村厅云农视频、学习强国等在线学习推广设施农业相关科普知识。同时,可打造示范基地与田间学校,在设施农业集中区域,如隆阳区“潞江坝”、施甸仁和、施甸旧城、昌宁“柯卡湾”,建设“科普示范园区”,设置参观路线,展示不同类型设施日光温室、玻璃温室、光伏大棚的实际效果,标注投入产出数据,如“每亩年收益对比传统种植提高3倍”,利用生产节令举办“田间培训周”,邀请技术人员现场演示嫁接、设备调试等实操技能,农民可亲手体验,如操作简易水肥一体机等。
(三)关于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的建议
目前,全市已积极争取农业部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在隆阳区金鸡乡实施老旧设施塑料大棚更新改造650.2亩,项目概算总投资4352万元,申请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300万元,自筹资金3052万元。下一步将继续推动设施升级改造,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对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温室大棚进行智能化改造。加大力度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发展,推广适应丘陵山区的智能农机,不断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发展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强化产业链设施配套建设。推行土壤修复工程,采用补贴方式在昌宁湾甸乡等重点区域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秸秆还田+微生物菌剂”技术,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至2%以上。
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产品,支持设施化发展。探索“政、银、保、担、企”有机协作模式,强化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放联动,合理提升融资效能。落实好现有农业保险政策,探索将更多类型、品种的设施农业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鼓励承保机构积极探索推出农业设备设施保险产品。积极利用政府债券支持符合发行使用条件的设施农业发展,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根据需要举办线上或线下融资对接活动,支持开展设施农业融资租赁等模式试点。
(四)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保障的建议
目前,全市累计完成11201宗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总用地面积35433.5亩,占用耕地8514.2亩,有效保障了农户对种植养殖用地需求。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设施规模、生产类型和生产实际,以及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其中,作物种植类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种植生产用地规模的10%以内,最多不得超过15亩;畜禽水产养殖类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养殖生产用地规模的10%以内,最多不得超过20亩。利用非耕地建设种植类或养殖类辅助设施,以及规模化生猪养殖的,其用地规模可适当扩大,但最高不得超过25亩。同一设施农业项目用地不得分拆备案。下一步,将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有效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建立“专家工作站+示范基地”联动机制,与高等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建特色作物育种中心,力争3年内自主品种占比提升至30%。利用好保山市农业大数据中心,推广“数控中心+农技员”服务模式,整合气象、土壤、市场数据,开发AI种植决策系统,免费向农户开放。
(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第一项:农业、林业,第1项: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建设涉及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进行审批。项目建设不涉及敏感区的,需由建设单位自行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进行备案。环境敏感区范围为:(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基本草原、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名录》第五十一项:水利,第125项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的要求,高标准农田、滴灌等节水改造工程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环评豁免。农产品初加工、冷库建设项目符合《名录》第五条规定的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环评豁免。与农业发展融合的文旅开发项目属于《名录》第五十项: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第115项旅游开发中其他,需由建设单位自行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进行备案。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依法依规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前期投入。
(六)关于强化社会化服务保障的建议
联合科研院所(如中国农科院设施农业研究所)、龙头企业,鼓励企业组建设施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提供品种选育、设施设计、病虫害防治等一站式服务。推动高校、科研单位在设施农业重点产区建立试验站推广新技术,并配套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培训。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重点扶持设施农业领域的合作社,提供组织管理、技术培训、市场对接等服务。引导传统农机合作社拓展设施农业服务,支持农业技术经纪人、“土专家”成立服务公司,提供设施维护、作物诊断等市场化服务。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保底收购+二次分红”模式。
(七)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的建议
全市在精深加工发力,在保山产业园区等各个园区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集群,支持建设咖啡精深加工、中药材提取、水果冻干等项目,快速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下步将继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带动小农户融入设施农业产业链,借鉴“芸岭鲜生”经验,引进和培育8—10家产值超亿元的加工企业,带动农户参与订单生产。推动市场主体与批发市场、商超、餐饮企业建立直供合作,减少中间环节,如上海蔬菜集团通过“田头到餐桌”直供模式,使设施蔬菜流通损耗率从25%降至10%以下。支持主体建设产地预冷库、分拣包装中心,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延长保鲜期和货架期。实施“设施农业人才培训计划”,通过田间学校、线上课程等形式,开展设施建造、智能设备操作、病虫害防治等实用技术培训,对返乡创业从事设施农业的大学生、退伍军人,给予创业补贴和场地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保山设施农业发展及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南南 1357757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