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5-X/20260625-0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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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027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保山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减少农田白色污染 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02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统筹推进,健全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田“白色污染”治理,以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系统部署治理工作。先后制发《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保山市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要点》《保山市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为全市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工作落地见效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多元协同共治,抓实“白色污染”回收处置

一是积极争取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促进源头减量。2022-2025年,在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龙陵县累计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88.5万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4.4万亩,累计争取项目资金2898.6万元。探索建立“农户+回收网点+回收企业”的“三有”回收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培育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合作社9家,建立回收网点108个。2025年全市农膜处置率达87.29%,较2020年提升4.25个百分点,治理成效稳步提升。二是规范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督促各县(市、区)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引导经营企业、专业生产合作社、统防统治组织、农户自觉履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目前,全市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2792个,资源化利用单位36个,实现了农药经营门店、行政村(社区)的全覆盖。2025年全市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264.13吨,处理量236.25吨,无害化处置流程持续完善。

(三)加强日常监管,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日常执法检查,联合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围绕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地膜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达标地膜产品供给;检查销售经营者是否从正规厂家采购进货,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以下的非标准地膜;检查农业经营主体是否建立农用薄膜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用薄膜名称、用量、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农膜回收企业是否建立回收台账,如实记录废旧农用薄膜的重量、体积、杂质、缴膜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回收时间等内容。二是常态化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将塑料生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纳入日常执法重点范畴,聚焦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腾冲海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风(昌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家垃圾焚烧企业,以及保山阿壮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欣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废塑料回收加工企业,重点核查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联动,压实治理责任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农田“白色污染”治理作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牢、抓实。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工信、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对接、信息共享与联合推进,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程管控”的治理格局,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落细。

(二)完善回收体系,加强回收处置

一是坚持“农膜增产增收、残膜回收利用、资源变废为宝、农业循环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的新方法、新模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结合供销社网点、农资门店、废品回收站点等,以“固定+流动”的形式设置残膜回收网点,形成“点多面广”的回收网络,缩短农户交投距离,充分调动农户参与积极性。加大对回收网点建设和运维的补助,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动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保障使用回收项目接续实施,持续提升农膜使用者的环保意识和行为惯性,带动全市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二是以“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为原则,以农药经营者为主体,开展政府引导、站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监测调查和回收处置工作。不断健全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机制,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建立回收台账,并按照“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资源化利用,依法依规做好处置工作。

(三)深化监管执法,巩固治理成效

持续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农膜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农用薄膜行业规范,对销售经营者的地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采购地膜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禁止非标地膜入市下田。督促指导地膜使用者及时回收田间残膜,指导回收利用服务主体建立回收利用台账。全面深化塑料加工企业排查整治,从严查处超标排污、环保设施运行不规范、未落实排污许可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感谢您们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