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生猪屠宰规范化与供应便捷化,切实保障市场猪肉供应安全的提案》(第12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全链条监管,筑牢肉品安全防线”
一是严格检疫管控。严格落实官方兽医驻场监管,进场必查检疫证明、出厂必核溯源信息,实现每批次猪肉可追溯至养殖源头,2025年完成屠宰检疫生猪55.5513万头,检出病害猪734头并全部依法无害化处理;完成猪肉产品检疫5.6635万吨。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全市现有食品生产企业371户(肉制品2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897户(肉制品123户)。2025年以来,全市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5703户次,督促整改隐患159个,督促网络平台删除违规溯源及宣传信息3条。贯彻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农贸市场、超市、猪肉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查验“两证两章”,保存电子电子检疫证明,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票证,依法诚信经营,确保产品可追溯。三是强化联合监管执法。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44起,罚没金额合计47.34万元;公安机关破获食品领域案件6起,其中涉肉制品4起,抓获嫌疑人5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3条,形成全链条打击震慑。四是全面推行标准化屠宰。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落实生猪进厂查验、静养待宰、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记录等十一项制度,做到不合格生猪不进厂、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二、关于“优化区域屠宰与配送布局,缓解‘最后一公里’难题”
近年来,全市持续推进屠宰行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MP),压减落后产能,目前全市共有正常运营屠宰场17个,其中6个A类、2个B类屠宰场顺利通过省级GMP评审。为进一步规范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印发《保山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2026-2030年)》,全市计划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11个(包括新建和原有存量),昌宁县珠街乡小型生猪屠宰点基本建成,龙陵县勐糯镇屠宰厂已落实土地、准备招标,全市基本形成“屠宰企业为骨干、小型屠宰点为补充”的供应格局,肉品供应总体稳定、质量安全可控。
三、关于“加强政策引导与从业人员扶持”
一是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云南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要求,严把定点屠宰许可关,坚决取缔无证屠宰、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结合我市养殖分布、人口规模和消费特点,科学规划屠宰产能,争取产能落后的小型屠宰场点主动退出,同时对接现有屠宰厂(场),适当降低代宰费,引导屠宰户向通过省级GMP评审的8个屠宰场集中。二是强化检疫检验专业队伍建设。2025年全市406名官方兽医完成线上线下培训学习15674.60学时,12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相关检验人员共57人参加考核,通过率达91.23%,较2024年提升9.79个百分点。
四、关于“推动信息化与智慧化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畜禽标识管理。2025年全市发放猪耳标263.00万套、牛耳标23.5万套、羊耳标5万套,全面落实“一畜一码”管理制度,实现生猪养殖身份标识全覆盖,从源头杜绝违规补打耳标、虚假登记等问题,夯实溯源基础数据。二是严格落实动物及动物产品无纸化申报工作,全面实现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无纸化出证,2026年1月份以来平均日出证720份。全面规范线上申报、线上审核,有效杜绝检疫申报材料造假,实现辖区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全覆盖、扫码查验全流程闭环管理,顺利完成检疫工作数字化转型,实现畜禽调运全链条追溯。三是推广扫码溯源模式。在全市农贸市场、连锁超市推行畜禽产品溯源码,消费者扫码可查询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情况,提升溯源透明度。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及配套规定,持续深化屠宰行业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供应体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思路,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持续优化现有屠宰资源,对过于集中的进行整合,统筹布局屠宰、加工、冷链、配送,推动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多元零售深度融合,兼顾质量安全与供应便捷。
二是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等持续联动执法检查,深入推进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支持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与品牌化经营,提升产业竞争力与供应保障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生猪屠宰规范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