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保山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议》(第02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保山市7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有952个涉农村(社区)、11594个村(居)民小组。截至目前,76个乡镇均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业务人员189人,配备村级报账人员952人。76个代理服务机构全部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管理,代管村委会、代管村民小组均实现100%全覆盖。代管村、组集体资金总额达9.80亿元,其中:代管村集体资金4.00亿元,代管村民小组集体资金5.80亿元。截至2025年末,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计257.50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1.18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36.32亿元。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345.71万亩,其中:农用地2267.43万亩,建设用地66.73万亩,未利用地11.55万亩。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协同效能的建议。
一是建议完善村级财经制度方面。近年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建设,目前,中央、省级已有21个法律法规、7个中央文件、26个国家部委文件、31个省级文件对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市级结合省级要求,已出台制度和印发相关文件8个,县级也结合实际作出细化补充。从目前的情况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已相对完善,且后续出台的相关措施,已对年限久远的制度作出补充完善,法律责任、违纪违规应承担责任均较为明晰。在联合调研组实地调研过程中,乡镇、村(社区)干部、代管中心干部均表示,制度体系已较为健全规范,关键症结是人员调整变动大,政策业务不熟悉、遵规守纪意识不足、业务能力和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出现“三资”错登记、漏登记、合同不规范、资金坐收坐支,甚至违纪违法问题。今年2月27日,全省同步启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工作,省级工作专班印发了《操作指引》,并要求严格按照操作指引推动专项工作。在省级《操作指引》中明确,在专项工作后期逐步建成贯通省市县乡村的监管体系,并将结合实际对市级、县级的相关规章制度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科学的监管体系。目前,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工作办公室,正在按省级工作专班要求开展全面摸清家底,妥善处置问题工作,并在推进工作中查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方面的短板弱项和漏洞,下步工作中将在省级专班指导下开展监管体系构建工作。
二是关于把“三资”管理纳入考核建议方面。截至目前,我市市、县、乡镇均没有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在联合调研过程中,就此项工作专门听取市级、县级考评办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建议。考评办认为将“三资”管理作为考核乡镇和干部评优重要依据有制约性,一是上级要求严格执行精简优化考核事项,中央、省、市明确要求精简优化考核指标,县级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数量约束,明确县级考核指标数量不得超过省对市、市对县考核指标数量,且当年考核指标数量不得超过上年度数量,为此,市级、县级未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指标设置范围。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未将“三资”管理梳理形成考核指标事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主抓,在构建相关考核指标时,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指标不易量化,难以结合“三资”管理工作职责设置考核指标事项。县考评办因无明确的考核指标内容参照,缺乏设置相关考核指标的支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未能纳入全县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基层考核机制调整后不再开展村级综合考核。根据省、市精简优化面向基层考核的工作部署,乡镇已不再对村(社区)开展综合考核,仅针对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人员开展班子及个人考核。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村级日常重点工作,受现行为基层减负要求和考核机制限制,未单独设置考核指标。
三是关于建议农业农村部门履职尽责方面。历年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管理、运行监督指导以及承包地、宅基地等集体财产管理和产权流转交易等的监督指导。县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工作,各项工作总体推进顺畅。特别是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全国性专项整治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和督促推动作用,3年来查找全市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4409个(其中2026年995个),整改完成3704个(其中2026年332个),整改率84%(其中2026年整改率33.37%)。2026年3月以来,保山市与全省同步启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工作,将隆阳区、龙陵县作为试点县,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摸清家底、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截至目前,排查完成94个村(社区)、67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819个村(居民)小组,共查找问题1031个,交办问题888个,整改完成43个。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林草局、市自规局、市审计局、市文旅局等9个单位均抽派优秀干部到市级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年初,市委安排市委巡察组对农村集体“三资”开展了覆盖5县(市、区)的机动巡察,针对市级存在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联合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氛围已经形成。
(二)关于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的建议。
一是关于选优配强村监委会成员方面。2026年2月底,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完成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由1名主任和2名委员组成,监委主任实现学历整体提升、年龄结构优化。
二是关于拓展村民监督渠道方面。各村(社区)规范设立村务公开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栏、数字电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农村党务、村务、财务情况,突出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公开,保证所公开事项的内容完整全面、准确详实,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三是配齐配强乡镇专业人员方面。2024年启动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后,76个乡镇均已定岗定责定人,将岗位职责明确到了相关干部负责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管理工作。村(社区)换届后,5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均组织开展了村“两委”全员集中培训,重点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市委组织部、社工部2次举办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暨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培训人员260人次,全面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法制与财经纪律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是关于信息化建设投入方面。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全省将统一建设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或系统,并明确要求市级及其以下不允许建设信息化平台或系统。
(三)关于强化基层力量,筑牢工作根基的建议。
一是关于县、乡农经系统机构设置。目前,5县市区均设立农经机构,为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下设股所级事业单位,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承包地流转备案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发展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等相关工作。全市共有事业编制46名(其中:隆阳9名、施甸6名、腾冲13名、龙陵8名、昌宁县10名),在编事业人员45人(其中:隆阳9人、施甸5人、腾冲13人、龙陵8人、昌宁县10人)。二是乡镇农经机构。2024年机构改革,乡镇“三定”规定明确了由内设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和事业单位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服务等工作职责,目前乡镇从事农经工作人员2-3人。
(四)关于控化债两手抓,助力减负增效的建议。针对村级债务问题,市级专项工作专班正在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分类处置”的要求,开展村级债务全面清查。2025年度省委巡视、省级审计发现并反馈的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经济资金问题,正在稳妥有序推进整改(该内容涉密,具体资金不作表述),并已取得明显成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方面,市农业农村局每年争取资金投入村级,帮助村(社区)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仅2025年就争取资金5880万元,实施新型农村集体发展项目40个,扶持84个村(社区),已全部完工。2026年,争取到上级资金6020万元,申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3个,扶持86个村(社区),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再次感谢贵党派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专项工作,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 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