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保山市第五届第一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保山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山“滇西粮仓”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001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商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三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以提高粮食产能,做强高原特色产业,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为出发点,聚焦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实了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基础,在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助力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我局结合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高标准农田提出的目标任务,编制完成“2019-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优先在“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国家认定的制种基地区域进行规划,重点打造三条高标准农田示范带:围绕美丽保山,在县城和集镇打造“美丽田园风光带”、围绕绿色食品牌,建设“三江流域特色产业基地”、围绕167.78公里边境线,打造“国门高标准农田示范带”。2019-2022年,已争取到上级财政资金115540.6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07.83万亩。
当前,我局正在起草《保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建高标准农田111万亩、改造提升23万亩。2021-2022年,省级下达保山市新建任务67.18万亩,2023-2025年还要新建43.82万亩、改造提升23万亩。我局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中的耕地面积为基础,重点在“三区”即:永久基本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稳定耕地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通过“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进一步提高项目区粮食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关于对粮食主产区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局坚持将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作为建设重点,采取工程、农艺、生物措施综合治理,项目区粮食生产能力、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高。2019-2021年,保山市投入各级财政资金69479.96万元,共实施3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61.82万亩,项目区亩均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50公斤以上,2021年,保山市人均粮食产量602千克,粮食总产量146.4万吨,同比增长0.2%;粮食单产370.4千克,同比增长0.17%,高标准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共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6.01万亩,按1500元/亩计算,预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6.9亿元,目前已到位中央、省级资金4.85亿元。
另外,我市还加大投资推进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通过新增耕地、水田规模提高粮食产能。“十三五”期间,我市实施并验收土地整治项目23个,完成投资39656.19万元,新增耕地1.38万亩、新增水田1.11万亩。“十四五”以来,全市已立项实施土地整治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21625.3万元,预计新增耕地数量0.134万亩、新增水田规模0.7万亩、新增粮食产能231.14万公斤。
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推进,待建设的农田地块位置更加偏远,建设条件更加复杂,加之施工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投资缺口日渐增大。受各级财力限制,大部分地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水平不高,与实际投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投入力度,一是争取财政投入,加大向省厅汇报力度,争取上级财政资金逐年稳步增长;协调市级财政部门将市级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吸引社会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项目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三是抓住国家加大政府债券发行的机遇,申报债券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落实土地出让收益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关于认真统计高标准农田的实际面积的建议
机构改革后,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农业农村部门,为集中力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农业农村部2019年印发《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9〕4号),对2011-2018年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和上图入库,我市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清理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五县(市、区)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全市共清理检查并上图入库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15个,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面积130.07万亩。2019-2021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61.82万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91.89万亩。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指导五县(市、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在未上图耕地范围内,依据现有水源及供水工程,结合项目财政资金规模(亩均1200元左右)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现状,按照“缺啥补啥”原则规划工程建设内容,对2018年以前已建项目区存在的机耕道路、农田灌溉体系等方面存在的设施老化、配套不全的问题,纳入2022年以后提质改造项目范围逐步解决。
四、关于加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管理的建议
我局明确要求五县(市、区)要建立项目激励约束机制,对管护工作好的乡镇积极支持;在规划设计阶段,深入项目区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对项目工程、建后管护的意见建议。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制定项目管护方案、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和责任,项目验收后移交受益主体并开展管护工作。具体管护阶段,由于基层人少事多、集体经济和乡村治理能力不强等原因,还存在项目机耕道路和水利工程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指导和要求五县(市、区)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督促和要求受益主体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持之以恒抓好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鼓励和支持项目区基层组织创办农民合作组织,将项目工程做为村集体股份入股,由合作组织管护和运营,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又确保已建项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关于畅通专业人员职称晋升通道的建议
2019年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过程中,为保证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履行农业农村管理职责,市级和隆阳区、腾中市、龙陵县根据农业农村部门需求,按程序设置农业农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主要履行农田水利和农业农村工程建设相关技术工作,并核定了相应编制。近年来,机构编制部门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在编制总量不增但各项事业发展编制保障需求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创新要编制。2018年8月,市编委研究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挖潜服务发展的工作方案》(保市机编〔2018〕6号),进一步采取措施、创新管理,想方设法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今后,市委编办将积极配合好各职能部门,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挖潜创新,提高事业编制管理使用效益,将有限的编制资源投入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为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下一步,如需增加农业农村部门农田水利和工程建设人员编制,可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程序在本系统内事业编制进行调剂解决,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和需求调整编制结构,在年度进人计划中优先考虑招聘农田水利和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如仍有编制需求可按照相关程序报请同级党委编委研究。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东波2163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