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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30/2018-010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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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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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对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A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

 

保政贫办发〔201732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           9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保山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增强贫困乡村“造血”能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议》收悉。市扶贫办高度重视,积极商农业、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教育、科技、人社等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关系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发展大计,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长期以来,保山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在全面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的同时,紧紧围绕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人才、智力、技术问题,重点抓实产业、金融、教育、科技扶贫。

一、通过产业扶贫,增强贫困乡村“造血”能力

保山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把产业发展作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发展的首要工程,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全覆盖,贫困村有1-2项产业发展项目、贫困户至少参与1项持续增收产业为目标,多措并举增强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一是按照县有支柱产业、乡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产业的要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区域政策等条件,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加大对贫困地、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传统手工业、旅游业、电子商务等,给贫困乡村人口提供更多的发展产业和就业的机会。二是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农业庄园、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林)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工业园区重点吸纳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入企业务工,实现贫困人口就近就地转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简化市场准入门槛,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政、用地、用电、技术等支持,鼓励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返乡下乡人员,采取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家庭农(林、牧)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方式开展创业,建立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人口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将各类金融扶贫优惠政策转化为带动贫困乡村发展推动作用

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保山脱贫攻坚作用,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先后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保山市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保山市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鼓励和引导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十三五”以来,保山市人民政府与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合作设立100亿元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采取“市级统贷+县级还款”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争取到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36.2亿元;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生态环境、产业、易地搬迁等建设,夯实了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基础。二是各县(市、区)建立了5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扶贫部门、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主动合作,给贫困户量身定制贷款产品,向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的信用贷款,用于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十三五”以来,共向12757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1亿元。三是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农村合作社,降低贫困户和企业融资成本。自扶贫再贷款实施以来,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4.3亿元。四是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贫困村互助资金,建立贫困村互助社74个,资金规模2042万元,用于支持4568户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

三、通过教育扶贫特别是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升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总体思路,一是结合实际,保山市出台了《保山市精准脱贫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逐年加大贫困乡村的教育投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龄人口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帮扶,当年脱贫退出贫困户适龄青少年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大学或高等职业教育。当年退出贫困村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当年摘帽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达到国家评估验收标准,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二是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中的“金钥匙”作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重点办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和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特色优势专业。积极搭建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贯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院校根据当地的产业情况和企业的用工需求,开设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推行订单培养,向企业定向输送,有效解决学生就业和企业用工问题。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开展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扩大贫困乡村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动员组织贫困乡村未升学的全部初、高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三是坚持“立足脱贫、着眼致富、对接产业、服务市场”,促进职业教育和脱贫攻坚融合,增强职业教育主动对接经济、回报社会的能力,让贫困家庭实现“职校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瞄准扶贫对象,聚焦重点人群,以就业、创业、增收效果为标准,整合资源,部门联动,构建“大培训”格局,重点实施农村贫困学子助学行动、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能力培养”行动、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行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行动等四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实现职教培训与就业创业无缝对接,逐步消除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有效增加贫困户工资收入。

四、积极推进科技扶贫,实现贫困乡村的长远发展

团结动员全市各级科技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科技助力、智力帮扶、素质提升、产业先导”的扶贫理念,瞄准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具体需求,加大科技供给和支撑,通过增强广大贫困农户学科学、信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一是制定了《保山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选拔办法》,每年选拔、培养市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技术创新人才10名, 给予技术研究开发资助,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技术创新人才每人安排5万元培养经费。按照就近、便利、对口的原则,采取“一人一村”、“一人多村”、“一村多人”等多种模式,向贫困地区选派科技指导员,市级2017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支持选派人员77人。出台《保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鼓励与科研院所合作,在贫困地区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把院士、专家等高端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引入贫困地区,与企业研发团队联合进行技术研发、项目合作和人才培养,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现已建院士工作站2个,专家服务站3个。二是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在农业新品种、种养殖技术、农业机械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将园区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通过引进先进企业、提供优良品种、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和订单生产等方式,辐射带动园区周边贫困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致富。三是出台了《保山市技能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工作目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托技工院校、职业中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农广校等单位,结合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按照企业用工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实际需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实用技能、就业技能、创业技能、岗位技能等培训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市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技能扶贫对象都能接受1次以上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劳动人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培养1名技能劳动者。通过技能扶贫,增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生存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感谢民建保山市委一直以来对保山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请民建保山市委一如既往地给保山脱贫攻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98

                               

          

(联系人:吴伟,联系电话:0875-2140227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

                                             (共印8份)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