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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
保开办〔2019〕27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保山市
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虹贵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帮扶企业政策力度的提案(011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以及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一支重要力量的作用,全市初步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特别是2016年启动“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以来,截止目前,已动员全市239家民营企业挂钩帮扶397个贫困村(社区),占全市41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96.1%,先后实施帮扶项目578个,投入资金及物资折款5451.37万元,覆盖贫困群众22.32万人,为全市如期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2017年沪滇扶贫协作开展以来,闵保两地不断探索推进镇乡、镇村、村企结对帮扶,截止2019年6月底,闵行区近90家企业与保山市1区3县22个乡镇、89个深度贫困村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覆盖了全市近50%的深度贫困村,累计投入结对帮扶深度贫困村资金2000多万元,有力助推了深度贫困村的脱贫攻坚步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动员更多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扶贫活动,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不断探索和完善村企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密切与市工商联沟通协调,积极开展企业产品升级等内容的培训工作;继续加大与上海市闵行区对接汇报,争取更多的上海市企业参加结对帮扶工作,拓展保山农产品进入上海大市场消费,拉动龙头企业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发挥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帮助贫困人口增收,助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有关优惠政策,以及《关于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开组办〔2018〕37号)、《关于做好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保财税〔2019〕25号)和《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方案》(保开办〔2018〕50号)精神,如企业无偿捐赠的税收抵扣、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等,积极支持和鼓励致富带头人(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并优先予以政策倾斜和金融扶持。
三是制定出台《保山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依托贫困地区特色资源禀赋,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要培育打造一批示范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用足用好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在贫困地区持续实施一批产地初加工项目,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多种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推动农产品就地加工,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措施,以提升加工能力、扶持优势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发挥集聚效应为重点,促进产业升级。培育一批加工水平高、利用效益高、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消费升级。在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扶持建设加工基地和园区,以县城、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为中心,推动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高、品牌响的农特产品加工集群,形成加工引导生产、加工促进消费、加工提升效益的格局。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万企帮万村”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对扶贫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为2020年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双生 0875-212677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