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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
保开办〔2019〕30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保山市
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0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梁红、余华亮、马娟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的建议》(第0045号)的提案收悉。市扶贫办高度重视,及时商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办理,现就您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制定产业扶贫规划和措施,精准选定优势产业项目”的建议
近年来,保山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保山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7-2020年)》《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方案》《保山市农业局农业产业“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坚持找准优势主导产业,开拓市场打造全产业链,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产业推进行动,促进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县(市、区)围绕粮食、果蔬、蚕桑、茶叶、中药材、核桃、“两烟”、畜牧八大重点产业,2018年全市建设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库项目784个,实现特色产业对贫困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覆盖,使建档立卡贫困村有1至2项产业发展项目,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项以上产业增收项目,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掌握1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全面实施贫困县“一县一业”、贫困乡“一乡一特”、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积极向上申报隆阳区蚕桑产业、施甸县中药材产业、龙陵县石斛产业、昌宁县茶叶产业为“一县一业”的扶贫产业,申报“一村一品”专业镇1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79个。加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力度,提高农产品就地加工质量水平,着力推动全市“优质农产品”向“优势农商品”转化。
二、关于“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解决深度贫困山村产业支撑问题”的建议
按照“财政扶贫资金30%以上用于扶持产业发展,扶持贫困人口产业发展的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强度达到人均2500元以上”的要求,全市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提升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实效。一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产业投入。2018年全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86亿元,其中投入产业扶贫10.52亿元,占投入资金总额的37.8%,且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5.51亿元,人均达2500元以上;2019年上半年全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亿元,其中投入产业扶贫2.62亿元,占投入资金总额的18.7%。二是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加大产业投入。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向2.8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6.23亿元,其中隆阳区3.02亿元,施甸县3.99亿元,腾冲市0.85亿元,龙陵县3.63亿元,昌宁县4.74亿元。目前,全市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余额9.06亿元,促进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三、关于“增强产业扶贫招商引资项目吸引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纳市内外能人大户投资兴办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了产业扶贫招商引资项目吸引力。一是根据带动贫困户的脱贫方式、脱贫数量等给予扶贫龙头企业适当奖补,每带动1户可一次性给予最高3000元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可按照带动脱贫30户以下、30-50户、50户以上等划分标准,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按照带动贫困户数量给予企业、合作社不低于50%的贷款贴息。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每带动1户按照给予2万元贷款额度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全额贴息。二是开展就地培育工程、返乡创业工程等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对认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根据领办创办项目规模、带贫益贫效果、产业效益等,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按照带动脱贫5户以上30户以下、30-50户、50户以上等划分标准,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资金。对集中土地超过500亩、入股贫困户超过100户的合作社,给予以奖代补50万元,对带动10-20户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按照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给予10-20万元贷款额度全额贴息执行。三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的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农民合作社、就业扶贫返乡创业组织,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四是对全市范围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人以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合作社总户数比例30%以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采取政府贴息、政策性担保及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方式给予扶持。其由于生产经营产生的银行贷款,市财政按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给予2到3个点、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贴息支持。在办理贷款担保时,可以由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抵押物的抵押率分别降低至70%、50%,担保费率降低为1%。建立风险补偿金机制,按照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的3%建立风险补偿金,市、县两级按2∶8的比例承担并拨付至各县(市、区)相关账户。五是设立产业基金扶持企业发展,政府用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农业企业,占股51%,企业出资占股49%;通过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发展,并撬动金融资本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民增收。目前,共投放产业基金6.48亿元,支持企业29家。安排2017年贴息1036万元,安排2018年贴息846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关于“创新产业脱贫发展模式,确保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建议
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启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工作,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构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机制,巩固提升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水平,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订单式、托管式”经营服务。目前,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2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65家,市级龙头企业217家,发挥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发展带动模式,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有土地资源和劳动力的贫困户带动全覆盖,如隆阳区“产业扶持+合作社担保+贫困户贷款”“母猪寄养”“仔猪(母牛)赊养”“仔猪托养”等模式;施甸县“政策+资源”“挂靠帮带+保底分红”等模式;腾冲市探索“荷花湾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模式”等模式;昌宁县探索“土地租聘+返聘务工”“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龙陵“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等模式的示范带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为贫困群众增加持续稳定收入。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利益联结的达5345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8.4万户34.4万人,龙头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4.3万户17.9万人,新型经营主体综合覆盖率达971%。同时,全市413个贫困村共计选聘产业发展指导员988名,进一步推动了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绑定发展,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或直接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绑定发展工作,提升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
感谢梁红、余华亮、马娟委员对保山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工作中,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联系人:吴伟,联系电话:0875-2140227)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