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645-5-/2020-0903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五次会议第0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建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贫困户脱贫退出后巩固发展的建议的提案(013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实现91339户381897贫困人口脱贫,413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隆阳、施甸、龙陵、昌宁4个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3.02%下降到0.49%。截至2020年7月底,全市剩余贫困人口2758户10112人,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四不摘”的要求,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切实做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确保真脱贫、不返贫、能致富、奔小康。

一、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确保真搬实住能致富。一是做好搬迁群众“稳得住”工作。我市于2020年6月制定出台了《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该方案确定了“稳妥做好户籍管理、做好不动产产权管理、强化义务教育保障、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开展产业就业帮扶、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等11项重点工作,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主体、压实了部门责任,确保“稳得住”工作有序实施。二是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工作。聚焦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群众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搬迁群众,聚焦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对照“有扶贫车间、有技能培训、有就业服务、有公益性岗位”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就业服务各种措施,集中力量加大就业帮扶,做到“能转尽转、能转必转、能转快转”,促进一批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确保有劳动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逐步能致富”。

二、做好产业扶贫工作,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一是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我市2020年四个贫困县(区)共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81327.05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78366.93万元,占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总额的43.2%。加强扶贫产业长期培育和扶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组织化、品牌化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扶贫项目带贫益贫功能。三加快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家庭农(林)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采取“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模式,积极引导贫困户融入到产业发展中来,进一步保障群众增收。

三、做好创业就业扶贫工作,增加群众收入来源。一是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平台、基层就业服务站、乡村劳务合作组织,依托保山工业园区和市内企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稳步推动贫困劳动力省外、市外和县内转移就业,进一步打牢就业保收入基础。截止6月底全市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7.72万人(其中省外转移12.72万人),转移就业率73.04%,全市的27个扶贫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1844人,其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406人。全市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1.39万人,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发岗位安置人数1.19万人,总数较2019年底增加6099人。二是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乡企结对帮扶行动契机,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参与做好“挂包帮”工作,在帮扶贫困村产业扶贫、智力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等方面主动献计出力,充分体现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担当精神。

四、做好教育引导及技能培训工作,提升群众致富能力。一是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培训,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413个贫困村每村至少培养、培训3名创业致富带头人。二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把抓党建与促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从组织、干部、人才、机制等方面进行全力保障,全市共选派116名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

五、切实做好“志智双扶”工作,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将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脱贫的信心和能力,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富口袋”与“富脑袋”相结合。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实现阶段性动态清零。二是“强能力”与“强动力”相结合。在全市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等靠要”思想。三是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激发群众的致富信心和致富动能,提振勤劳致富的精气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为贫困户脱贫退出后的巩固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保障。四是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典型的选树工作。以每年的“10.17”扶贫日活动为契机,继续做好脱贫攻坚“一兵三户四村”表彰活动,深入挖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在全社会营造出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