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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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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决算

保山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市政府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169号)的文件精神,保山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利水务工作的工作部门,下设一个二级单位,参加编制部门预算单位有一个。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拟定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对全市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协助管理全市水文工作。  

4)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有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供水及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8)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上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9)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10)主管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主管全市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12)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13)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电源及其电网,指导全市水电建设;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工作。  

14)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5)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做好各项水利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水利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紧扣“项目强水”的工作思路,深化水利关键领域改革,坚持防汛与抗旱两手抓、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并举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机关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构建民生水利、和谐水利、平安水利,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全年计划续建重点项目56件,新开工重点项目54件,力争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持续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续建腾冲花园、施甸红谷田和龙陵段家坝3座中型水库以及保山坝南片区引水工程和龙陵县勐糯东山引水工程;续建腾冲大坡、施甸善洲等6座小㈠型水库,续建3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力争新开工保山小地方中型水库和昌宁羊肠河等5座小(一)型水库;续建施甸岚峰等两座小(二)型水库;开工建设2条河道治理工程以及一批抗旱应急工程;开工建设20000口爱心水窖、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一批整村推进、干支渠防渗、水土保持工程和农村水电工程。  

2.千方百计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省对保山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积极协调争取市、县财政对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总收入5%计提水利专项资金,并全额用于水利建设。整合涉水资金,继续加大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细化水利建设金融支持、吸引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  

3.坚持不懈地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科学分析预测抗旱形势,牢固树立长期抗旱思想,主动应对不同时段的旱情。因地制宜地增加强抗旱应急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库塘蓄水量,加强用水调度,满足全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需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提高全市人民防洪减灾意识。加强水文气象预报和监测预警,储备必需的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开展河道清淤及水毁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突出抓好城镇及各类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进一步强化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  

4.抓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水利规划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做好规划的衔接,做实基础工作,尽可能多的将水利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保护课题研究、突出重点领域改革,谋划重大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任务。  

5.继续抓好项目前期工作。2015年,全市计划开展水利项目前期工作21件,加快推进保山小地方、昌宁县立新、龙陵勐堆、腾冲地盘关等中型水库的前期工作,扎实推进昌宁羊肠河、桂花树、施甸龙门口、大关箐、隆阳草腊竹、龙陵淘金河等一批小(一)型新建水源工程前期工作,抓好一批五县区高效节水灌溉、爱心水窖、河道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水土保持项目和农村水电的前期工作。  

6.严格规范水利建设管理。强化水利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高度重视投资效益。扎实有效做好各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质量监督工作程序,确保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质量。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住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和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两个重点,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强化工程的运行管理,切实做到建管并重。继续加强对县(区)水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水利工程顺利实施。  

7.扎实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抓好隆阳区中央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2014年项目续建;新开工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解决9.3万人的饮水安全及缺水问题;开工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工程、整村推进和其他农村水利工程。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扎实实搞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8.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进一步深刻认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实行最严格的水政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手段,以加强法治建设和执法能力和创建体制为保障,大力推进水政水资源工作,全面提高水政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全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的新局面。加强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和跨界河流水质水量监测管理。继续推进隆阳区、腾冲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体系省级试点县和腾冲县水生态文明建设省级试点县建设,继续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和项目管理,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水利违法违规行为。  

9.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严格依法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审批工作,切实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继续动员全社会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积极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10.扎实推进农村水电建设。2015年计划完成发电量49.3亿千瓦时,新增农村水电装机3.5万千瓦,完成农村水电建设投资5.76亿元,完成隆阳区、昌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区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先行完成12座增效扩容改造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达标评级,实施其它电气化、代燃料和增效扩容改造电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建设发展规划。  

11.继续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继续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部署要求,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动保山水利发展。在上一年度改革取得初步进展的基础上,今后一段时期要在继续深化、推进、巩固以往各项水利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加快深化水利投融资及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水利安全发展保障体制改革等“五大改革”。  

1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各种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和水利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县(区)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二要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团结干事、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队伍形象。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整改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真正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水利问题,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三要大力做好水利宣传工作。重点围绕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水利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进全市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做好老干、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财政预算差额拨款单位)。分别是:  

1.保山市水利局  

2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政府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05116号)及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市水利局下达行政编制的通知》(保市机编办〔200771号)的文件精神,同意市水利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规划建设科(保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保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土保持科(保山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办公室)、农村水利管理科、电力科(保山市三电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汛办公室等9个科室。下设一个二级财政预算差额拨款单位,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大队。  

2015年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14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万元,占总收入的98.67%,其他收入19万元,占总收入的1.33%   

与上年对比: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      

2015      

增减%      

收入      

934      

1430      

53%      

支出      

964      

1416      

47%      

 

 

 

 

 

2015年收入比2014年增加496万,增加53%,主要是2015年一是人员工资调增。二是项目工程任务增加。  

 

 

 

 

 

 

 

 

 

 

 

 

(二)收入结构分析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收入比重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618万元,占总支出的44%。  

 

 

 

 

 

 

 

 

 

 

 

 

2015年支出比2014年增加支出452万元,增加47%主要一是人员工资调增。二是项目工程任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万元, 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  

 

(二)支出规模、构成及变化情况  

     

 

 

 

 

 

 

 

      

 

 

2015年总支出14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218万元,占总费用的15%;商品和服务费用801万元,占总费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万元,占总费用28%;商品和服务费用在支出中占的权重比例是最多的。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1、招商引资5万元、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万元、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万元、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万元、5、水土保持20万元、6、防汛160万元、7、抗旱40万元、8、农田水利35万元、9、水利技术推广10万元、10、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47万元、11、其它水利支出5万元。2015年开展工作情况:  

1.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再创历史新高。2015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高位运行。1-9月全市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总投资19.5亿元,占省水利厅下达我市水利投资任务19.5亿元的100%,比去年同期完成14.8亿元增长31.7%,全市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8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5平方公里,新增“爱心水窖”15542口,解决农村饮水安全9.4万人,预计年底可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可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9月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55亿元,省级资金1.33亿元。为全市水利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全市累计动工各类水利工程4600件,完工4300件,重点工程推进顺利。昌宁立觉河中型水库和大柳树小(一)型水库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施甸红谷田、善洲、龙陵段家坝、昌宁立影水库工程已如期完成截流度汛任务,新开工的昌宁羊肠河、桂花树、施甸龙门口3件抗旱水源和昌宁松林等在建水库工程正在抓紧施工,续建的隆阳区西水东调工程和龙陵勐糯东山引水工程进展顺利,可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3.防汛抗旱减灾成效突出。今年1-7月大部分地区降水特少,气温偏高,导致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干热河谷地区、山区、以及水利设施基础差的地方,农作物受旱严重,人畜饮水困难。因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43亿元。旱情出现后,我局紧紧围绕确保决不让旱区一个人没有水喝和努力把旱灾损失降到最低两个目标,多次安排部署抗旱减灾工作,全市共投入抗旱人数37.5万人,投入抗旱资金2027.5万元,抗旱浇灌面积16.5万亩,临时解决13.92万人及4.85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进入汛期以来,全市范围单点性暴雨、局部大暴雨突出,导致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五县区,49个乡镇,11.22万人受灾,全市因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4亿元。我局狠抓汛前、汛中、后汛期各个关键时期的工作,有效应对了9.16昌宁泥石流自然灾害,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各项水利建设工作,降低了灾害损失。  

4.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全市以人饮工程、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灌区建设、节水改造、“爱心水窖”等为重点,着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可全面完成省厅下达任务。已完成6座小(一)型和34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2015年度饮水安全项目已全部完工,解决了9.4万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建成“爱心水窖”2.5万口;龙陵县勐糯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隆阳区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等民生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望提前实现。  

5.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全面落实“三条红线”和目标责任考核“四项制度”,着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监控能力体系、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体系和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的建设,顺利完成2014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考核工作,获得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好评。继续强化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目前征收4380万元。隆阳区、腾冲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体系省级试点县和腾冲县水生态文明建设省级试点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6.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1-9月,全市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约97.5平方公里,预计年底可超额完成110平方公里的任务。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龙陵县老虎水小流域治理项目和隆阳区董达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等一批水土保持工程进展顺利。  

7.农村水电建设稳步推进。通过农村水电及新农村电气化项目建设、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等工程的实施,农村水电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完成了隆阳区、昌宁县2个“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完成了昌宁县更戛河、隆阳区摆老搪河2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初步验收;全面完成了27个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改造任务并通过完工验收;基本完成12座试点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8.重点水利改革取得进展。今年全市继续按照《深化水利改革》专项方案深入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在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上,今年施甸县龙门口水库继续采取BT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建设,隆阳区长岭岗水库已作为PPP备选项目上报省水利厅,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在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与省级同步取消了5项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责权同步下放,放管同步到位。在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大力推进腾冲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级试点县改革工作;在深化水利工程运行体制改革方面,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继续推行腾冲大营农业灌溉服务合作社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责任缺失的突出问题,同时推动以水利为主的物业管理服务经济实体多元化发展;在建立群众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上,全市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山区水利整村推进项目、重点县建设项目、“五小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上,全面推行群众全程参与建设与管理模式,在中型水库项目中,小地方水库列为全省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群众全程参与试点项目。  

9.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行业能力得到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水利行业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水利资金监管和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全面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水利宣传、政务信息、意识形态、综治维稳、保密信访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有声有色。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工程性缺水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水利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二是水利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仍然不足,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项目前期工作滞后,主要是前期经费投入少,技术力量不够,前期工作质量不高。同时,重建设轻管理、重项目轻效益、重短期轻长远的现象仍未有效改变。四是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477万元,主要一是人员工资调增,二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1.招商引资5万元、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利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减少;2、会议接待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我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全市农田水利,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我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600人,接待费开支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各级业务相联系的有关部门,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