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水务局: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云南省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水河管〔2015〕2号),2025年6月20日由市水务局主持,在昌宁县召开了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勐统镇大歇场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通过了竣工验收。
现将《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勐统镇大歇场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你们,请按照验收意见,抓紧做好工程移交等后续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长久发挥综合效益。
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删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