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的规定,2025年7月22日,由保山市水务局主持,会同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隆阳区水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搬迁安置办及瓦渡乡人民政府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委员会,在隆阳区打坪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召开了该工程的下闸蓄水阶段验收会议。
验收委员会通过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程资料和听取参建各方、蓄水安全鉴定单位情况汇报及质量监督单位的监督意见后,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截至2025年10月22日,阶段验收遗留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隆阳区打坪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督促项目法人抓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删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