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保山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传达学习省水利厅贯彻“两个机制”文件精神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监督检查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个机制”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胡朝碧厅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研究下步工作措施。会议由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世伦主持。市水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议强调,全市水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作为河(湖)长制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两个机制”文件要求,做实做深做细全市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全市水务系统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深入学习两个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个文件精神上来。二是市河长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河湖长联系部门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参与,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要严格监管,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水域岸线的活动;要创新实施“河湖长+校长”协作机制,小手拉大手,共建河湖安全屏障;要督促各有关单位履行好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的行业职责,推进好河湖管理保护相关专项行动;要及时督促落实所联系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制度、重要规划等,督办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问题整改。三是要尽快制定出台保山市贯彻落实“两个机制”文件,进一步明确河湖长制工作原则、完善组织体系、压实压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式,从严强化督察督导,强化考核问责激励,发动公众积极参与,引导全社会共担河湖保护治理之责,着力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治水兴水的良好局面,共同把保山河湖治理好,真正使河湖变清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