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保山市水务局对2025年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保山市水务局。
二、项目名称
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水利行政审批项目技术评审服务。
三、采购范围
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服务内容涉及河道采砂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9个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服务。计划年内完成25件项目技术评审服务,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采购预算金额100000元(大写:拾万整)。
四、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25件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为止。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项目采购询价表。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供应商提供材料必须完整并真实有效,否则将作为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响应文件的获取
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询价确认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后获取询价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5-2136946,电子邮箱:bsswjjdk@126.com。
八、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九、报价书递交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3号(保山市水务局四楼监督科)。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和询价结果均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