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保山市6月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复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态流量监测情况
2022年6月1日至30日,根据省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监测数据,并结合各县(市、区)复核情况,全市应上报数据小水电站117座,已上报数据的电站117座,其中生态流量泄放达标116座,不达标1座,达标率99.15%。详情见保山市6月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表。隆阳区(96.30%)达标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重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2022年底是中央环保督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的最后时限,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措施抓好此类电站的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年底前完成销号。
(二)抓紧问题电站整改及处置。对于长期不达标的电站,有关县(市、区)要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处罚,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尽快完成问题整改。
(三)进一步规范小水电站报备。请各县(市、区)小水电站报备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监测设备故障期间进行报备管理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省级监管平台考核要求的通知》执行,规格填写报备单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控设备截图、有时间水印的图片等)于次月2日前发送至市水务局农村水利水电科邮箱。同时,各县(市、区)要抓好报备电站监督管理,督促电站及时完成整改,必要时还应开展现场核查,切忌一报了之,报备后就不管不问。
附件:1.保山市6月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表
2.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第6期
保山市水务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