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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979679X-/2021-09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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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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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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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军供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军供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军供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军供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执行《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保障平时和战时路经部队、入退伍新老兵及支前民兵、民工运输途中的膳食、饮用水供应和中转休息。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保山市军供站承担着滇西四条交通要道过往部队、新老兵、民兵的食宿接待任务,近年来,我市过往部队频繁,拉运救灾物资车辆较多,接待任务重。2019年军供站接待入伍新兵、退伍老兵1200人次;过往部队及运输救灾物资车辆300车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军供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军供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9,587.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587.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3,532.27元,增长14.52%,主要原因为工资变动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军供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89,587.34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743.71元,占总支出的91.33%;项目支出111,843.63元,占总支出的8.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11%。与上年对比减少1,116,678.17元,下降46.41%,主要原因2020年无上级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军供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7,743.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579.64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变动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5,863.71元,占基本支出的9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1,8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军供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843.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6,257.81元,下降9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无上级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保财2020102市级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111,843.63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军供站维修改造项目中的自筹资金部分,年度项目完成率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587.3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16,669.17元,下降46.4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无上级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7,77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87,976.5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77.50元;资本性支出116,023.63元;商品服务支出77,700.00元(其中:办公费7,689.12元;咨询费1,500.00元;水费2,016.00元;差旅费7,468.00元;维修费12,031.60元;接待费470.00元;工会费18,525.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5,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84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819.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030.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新参加工作人员逐年发放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470.00元,完成预算的4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0.00元,完成预算的1.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过往部队较2019年相比大幅减少且无预见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198.30元,下降1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30.00元,增长1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28.30元,下降92.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车辆大修及购置燃油同比2019年增加支出2,530.00元

2、公务接待费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过往部队较2019年相比大幅减少造成的公务接待费减少5,728.3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占98.15%;公务接待费支出470.00元,占1.8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军供后勤保障服务及扶贫挂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过往部队后勤保障服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0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军供站部门资产总额10,068,258.83元,其中,流动资产945,225.20元,固定资产12,354,683.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54,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58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5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92,52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20平方米,账面原值10,544,684.3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1,843.6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068,258.83 

945,225.20

12,354,683.50 

10,544,687.30 

84,988.00

 0.00

1,725,008.20

 0.00

0.00 

654,00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5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5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20)102号宾馆运维及兵员接待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承担着滇西四条交通要道过往部队、新老兵、民兵的食宿接待任务。近年来,我市过往部队频繁,拉运救灾物资车辆较多,我站积极响应中央军委坚持平战结合的号召,以站养站,用非税收入弥补维修改造经费,一是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提升军供站服务部队的整体形象,圆满完成新形势下军供保障任务。20205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返还非税收入资金(房租收入)111,843.63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我站基本建设进度及自筹资金欠款情况对当年所涉及维修维护工程及政府采购事项,从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验收登记和完成付款等所有环节,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对合同及施工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质量验收是否合格、付款手续是否规范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逐项对照开展自评,每个指标均设立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按标准设立对应的指标值。在自评过程中,组成项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绩效设立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及项目资金使用明细是否违规进行检查,逐一逐项平凡评价,并对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年初向各承租户收取2020年租金253,600.00元,税后剩余223,687.26元以2020年4月全额上缴国库,2020年5月由市财政局按50.00%比例核定返还拨入,金额为111,843.63元,已全部拨入。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20]102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的通知,我站于20205月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111,843.63,并与同月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支付。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由财务室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制定项目支出明细报站领导批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到站官兵600人次,实际到站官兵480人次,均100.00%保障食宿。因到站部队的不可预见性,未完成数量指标120人次,预算完成率80.00%,扣4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00%保障到站官兵及时食宿,无未完成的情况,已达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到站官兵对我站的设施及服务满意率98.00%,已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已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认真执行《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保障平时和战时路经部队、入退伍新老兵及 支前民兵、民工运输途中的膳食、饮用水供应和中转住宿。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保山市军供站承担着滇西四条交通要道过往部队、新老兵、民兵的食宿接待任务,加之我市过往部队频繁,拉运救灾物资车辆较多,接待任务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调整部队运输中军供站就餐标准》(后交〔2011〕508号)文件要求,改善部队官兵食宿条件,以保障新形势下军供保障任务的顺利经行,提升军供站服务部队的整体形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20保山市军供站年度收入1,289,587.34元,支出1,289,587.34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743.71元,项目支出111,843.63元,年末无结转。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保山市军供站高度重视制度管理,有严格、规范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并严格执行,凡涉及预算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均严格按照该系列制度执行。从而有效地保障了预算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单位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立自评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部门产出绩效三个方面设置了综合指标、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等三类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资源配置、履职完成及效益等多项评价指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比较等。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阶段:成立绩效考评小组,每年上半年均要安排组织实施部门对部门整体财政支出及所有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开展专项的绩效考评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为常态化的重点工作之一。2020年的部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绩效考评小组汇同各职能部门及项目实施部门一同参与绩效评价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②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②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3)产出情况分析通过对服务保障质量的严格要求和对基础设施的改造维修,提升军供站服务部队的整体形象,提高入驻官兵的满意率,圆满完成新形势下军供保障任务。

4)效果情况分析2020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数量和质量上都到达到了预期目标,我站无论从服务水平还是服务质量上都得到了入驻部队官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在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是在预算编制及成本控制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在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中,我们将会更加注重预算的合理化和科学化,更加严格地控制成本,同时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以及持续有力的支持。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市军供站在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从而起到了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强化和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水平的目的。

6.主要经验及做法保山市军供站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收集补充有关资料,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自评采用打分评价的形式,得分根据定量指标、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2020年度实际完成值,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要逐条分析,说明原因,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没有需要解释的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