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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979679X/20250124-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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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ww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新闻路51号,电话:0875-2165316,邮箱 bsstyjrswj201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2024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退役军人关切,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动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栏、微信公众号转载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发布的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持续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广大退役军人关注度高的信息。

2024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栏更新信息50条,在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171期377条,被云南省退役军人公众号和网站采用43篇,被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保山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信息3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严格把关、审核,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班,2024年度专题听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平台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规范发布各项公开信息,做到栏目规范运行。三是不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栏和“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建设运维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管理、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年初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政策、谋划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完成2024年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结果运用,以考核评估促规范、促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2024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敏感信息内容较多,部分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受限;二是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体现不够,公布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的解读,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政策解读整体水平。二是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地公开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整体性;三是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宣传渠道,让广大退役军人知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