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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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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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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官(军士)、1至4级伤残退役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指导、拟订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承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保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安置就业军休科、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

所属单位1个: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归局机关统一核算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坚持把退役军人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切实把退役军人的心凝聚在一起、劲凝聚在一起,并充分发挥“兵支书”“兵教师”等示范带头作用,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奋进力量。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最美退役军人”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致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激励更多军民汲取榜样力量。

2.贯彻安置就业政策执行。充分发挥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省下达的年度移交安置计划,力争在全省率先完成转业军官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目标。在教育培训、就业扶持上下功夫,继续举办好专场招聘会,利用退役军人学院组织好技能培训及适应性培训,精心摸排退役士兵就业需求等,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就业。

3.加强优抚待遇政策落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数据核查审定、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等工作,强化数据资金精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优抚政策知识的学习,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规范发放优抚资金。常态化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不断拓展使用场景,提高含金量,扩大朋友圈。

4.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聚焦“部队所急、官兵所盼、打仗所需”,认真落实好随军家属安置、随军子女教育等“三后”问题,更好地为驻保部队排忧解难。以“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为宗旨,加强保山军供站应急保障能力,扎扎实实为新兵转运等提供优良服务,为建设强大国防贡献自身力量。加强业务指导,助推腾冲市参加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评选。

5.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前哨”作用,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退役军人各项政策法规落实,确保全市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80,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89,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391,30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6,046,666.52元,同比下降53.38%%。主要原因是:1.上级拨入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划转各县区,造成上年结转结余及其他收入均同比下降;2.拥军优属项目减少,造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89,100元,其中:本年收入4,689,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89,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50,600元,同比下降3.11%。主要原因是:拥军优属项目减少,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同比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21,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89,1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79,1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6,100元,同比增长7.0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新增1人,与人员相关的工资类和公用经费类增加;项目支出21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6,700元,同比下降68.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拥军优属及退役士兵管理对下经费未随财政批复至部门,造成市对下项目支出同比下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471,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568,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2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支出2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082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076,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2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5,000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1,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4,3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1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99人次。

减少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相关接待标准,预计接待人次会有所减少,公务接待经费同比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驻保部队纪念品市级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每年对驻保山市隆阳区团以上各部队退役士兵进行慰问,赠送纪念品作为留念,2025年度完成春季、秋季驻保退役士兵纪念品发放工作,标准200元/人,市区两级政府各承担50%经费,加强军民团结,和谐发展。

2.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及教育培训经费,绩效目标: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对部分退役军人困难人员走访慰问1批次,解困帮扶。

3.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帮扶解困经费,绩效目标:为积极有效开展好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全市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在其享受正常的社会保障待遇后,需再给予适当帮扶援助;依托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对全市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根据其困难程度,为约100名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帮扶援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8,400元,较上年增加72,500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在职人员1名,造成年度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同比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677,130.99元,其中,流动资产387,042元,固定资产1,284,68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04.1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87,446.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6,509.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66,78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95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