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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1.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承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军休科、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四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为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核算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组织引领,建强堡垒作用。加强政治领导,突出党组政治领导力,发挥领导作用,提高领导水平,扮演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角色,更好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决策部署在本部门贯彻落实。
2.加快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体化运行。根据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标准,以建设国家和省、市级示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之家为契机,优化政策咨询、服务事项办理等服务内容,切实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任务,实现实体化运行目标。
3.认真做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和开局之年的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对“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和所处历史方位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国家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十四五”要点为抓手,努力实现“十四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4.强化政治业务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增强工作本领、提升工作标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5.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作用,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落实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制度,对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积极主动地开展经常性走访,传递党和政府关怀,让退役军人享受政策福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做好移交安置工作。积极开展退役军人返乡返校欢迎仪式、座谈会、招聘会政策宣讲活动,帮助退役军人认清安置形势、掌握安置政策、选准就业方式。推进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和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提升综合能力。按照部队“两征两退”改革部署,配套做好移交安置工作。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提速提质、既快又好”的要求,深入推进“阳光安置”,继续保持在全省率先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做好军队退役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自主就业士兵、无军籍职工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在保山军休机构现有基础上,新建军休机构办公用房。
7.扎实做好“双拥”工作。要严格落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商机制、任务落实通报检查机制,持续开展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全省、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指导督促驻保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活动,充分发挥驻保部队在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军地携手、军民同心,打造驻保部队“美丽军营”创建,确保部队周边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认真落实好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双拥工作,加强保山军供管理,提升军供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在全社会营造爱军拥军的浓厚氛围。
8.做好褒扬纪念工作。健全烈士祭扫工作机制,规范烈士祭扫活动,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网上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落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把杨善洲干部学院、龙陵松山抗战遗址、腾冲国殇墓园、艾思奇故居等纳入红色教育环线,组建退役军人宣传队伍,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引导作用,让革命功臣得到尊重和优待,让退役军人在红色教育基地受到教育洗礼,继续发扬军队优良传统和良好作风。
9.加大权益维护力度。贯彻《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加大交办转办督办力度,用好信访信息系统,逐步规范信访秩序。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建立协调联动维稳机制,主动与公安、信访等市级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北京不去、省外不串、省内不聚、网上不炒”的工作目标,压实属地责任,落实信息共享机制,把不稳定因素吸附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市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局势可控,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10.大力促进就业创业。严格落实省厅《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对退役军人中的优秀党员,培养选拔进基层组织班子、选聘到党建指导员队伍之中,让他们在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治理中展现才干。利用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把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实体化运行当做重点,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岗位资源共享和供需有效对接。加强就业创业扶持,积极探索政法、交通、消防等行业直招专招退役军人模式,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竞争力,为稳定就业打牢基础。加强与人社部门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对接,组织开展区域性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
11.加快舆论引导和意识形态工作。坚持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定不移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和理论水平。加强意识形态舆情研判,严格落实市委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有关制度,正确处置涉退役军人群体敏感性热点问题。
12.抓好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时刻绷紧脱贫攻坚这根弦,持续深入关注解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松劲厌战情绪,切实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美丽乡村有效衔接,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3.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退役军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强化日常监督,梳理系统内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落实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全系统工作水平。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坚持初始即严、一严到底,说了就算、定了就办,培塑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良好作风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9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9.4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2.96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1.09万元,减幅50.34%,主要原因是因为上年结转资金中省级下拨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待遇经费612.09万元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无该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9.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09.4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9.45万元(本级财力409.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4.05万元,减幅58.79%,主要原因是因为上年结转资金中省级下拨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待遇经费612.09万元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无该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2.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0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28万元,增幅44.48%,主要原因是因为根据2020年末实有人员数增加10人后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2.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0万元,减幅49.07%,主要原因是因为部分项目根据退役军人服务政策规定等要求按照归属性质预算,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经费根据实际人员数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8.98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2.(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38.91万元,其中:
(1)(2082801)行政运行经费231.08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中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2)(2082804)拥军优属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2082850)事业运行经费8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中行事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4)(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的支出。
3.(210)卫生健康支出31.56万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1.(20808)优抚支出13.00万元,其中:(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相关支出。
2.(20809)退役安置支出188.00万元,其中:
(1)(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65.00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灵活就业补助等支出。
(2)(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长0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10批次,预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长0元,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增长0元,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2.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2.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
重点项目分别是:
(一)企业军转干部体检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一是组织纳入市级管理范围的110名企业军转干部开展1次健康体检。二是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相结合,强化宣传和思想引导,维护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群体稳定。
1.产出指标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纳入市级企业军转干部管理范围人数110人;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经费足额拨付达到100%,经费标准按规定100%执行;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经费及时拨付率达到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每人体检标准650.00元。
2.效益指标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企业军转干部未定情况达到90%。
3.满意度指标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企业军转干部满意率达到80%。
(二)驻保部队退役士兵纪念品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是市委、市人民政府每年对驻保山市隆阳区团以上各部队退役士兵进行慰问,赠送每位退役士兵200元以内的纪念品作为留念,加强军民团结,和谐发展。
1.产出指标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赠送纪念品涉及单位7家;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赠送纪念品涉及人数2000人;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完成纪念品100%赠送;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每人纪念品价值200.00元。
2.效益指标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加强军民联系达到90%。
3.满意度指标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士兵满意率达到90%。
2021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7万元,主要原因由于2020年末实有人员增至30人,预算的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增加2.82万元,水费增加0.10万元,电费增加0.10万元,邮电费增加0.50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8万元,工会经费增加2.82万元,公务用车租赁费增加0.24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2月25日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企业军转干部体检项目).doc】
附件【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本级).xls】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驻保部队退役士兵纪念品项目)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