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5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要求,由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企业标准化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现场进行评审,并报经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决定核准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3年。
1、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2、保山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昌宁迎宾加油站
3、保山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加油站
4、施甸县莽林加油站
5、施甸县加彪加油站
6、隆阳区凤仪加油站
7、保山华鑫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