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2015〕4号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宣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云安〔201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保证和基本要求。各县区、各园区和各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辖区内所有企业全覆盖、无遗漏。
二要落实到位。各县区安委会要将《规定》挂图(请各单位于5月10前向市安委会领取)、公开信和签字背书单转发到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辖区内所有企业,并抄送本级政府主要领导。督促企业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张贴上墙。全市2015年底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2016年扩大所有规模以下企业。
三要严格监督。市安委办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县区、各园区和各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监督推动企业贯彻落实。适时通报各县区、园区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各县区、各园区要认真做好本辖区《规定》宣传贯彻、《规定》张贴、公开信印发、企业学习宣讲签字背书单情况汇总和反馈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市安会办公室。
联系人:尹剑雄,联系电话及传真:0875-2127469。
保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4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云安〔2015〕7号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宣传贯彻《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
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中央驻滇和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以下简称《规定》)。为做好《规定》宣传贯彻工作,确保2015年底全省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2016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下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委会要立即将本通知、省安委会印制的《规定》挂图(见附件1,请各单位于4月17日前向省安委会领取)、公开信(见附件2)和签名背书单(见附件3)转发到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辖区内所有企业,并抄送本级政府主要领导。
二、各级安委会和企业要把学习《规定》作为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行动,迅速把《规定》中“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变为企业的实际行动,切实把企业董事长、党组书记、总经理和企业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安委会要认真组织制定《规定》和公开信的宣传贯彻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规定》,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和网络上有专栏。
三、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确保辖区内各企业将《规定》挂图张贴在醒目位置,要将公开信和签名背书单印发到每一个企业主要负责人手中,企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规定》和公开信,并传达到企业的全体员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认真学习《规定》和公开信的基础上,公开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讲,就坚决贯彻落实作出表态,并在签名背书单上签名盖章。
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曝光,对落实好的企业进行宣传,强化示范引领和鞭策推动,促进企业落实《规定》内容。
五、各州、市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本地区《规定》宣传贯彻、《规定》张贴、公开信印发、企业学习宣讲签名背书单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车仁宇,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8025605。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公开信
3.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签名背书单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必须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考核结果,并与业绩考核和奖惩、晋升制度挂钩。
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五个到位”的要求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中都有具体规定,必须认真落实到位。
附件2: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落实主体责任责无旁贷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公开信
中央驻滇和全省各企业负责同志: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下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既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举措,也是指导企业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规定》条款简洁,通俗易懂,必须认真遵守执行。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关键取决于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认知程度和领导责任落实,关键是要把“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到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去。如果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形势就不可能持续稳定好转。《规定》强调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并通过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来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规定》是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助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落位。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本着对自己、对员工、对企业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内涵和重要意义,严格对照检查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紧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相信只要各位负责人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管理,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感谢各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事业付出的努力。祝愿所有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发展,祝愿每位员工平安幸福!
附件3:
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签名背书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的公开信》,我已仔细阅读,在认真学习理解的基础上,我已向全体员工进行了传达和宣讲。本企业一定秉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作为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一定认真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加大安全投入,做到安全投入到位,为企业安全发展,职工平安幸福创造良好的安全保障;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全覆盖、系统性、针对性的抓好安全培训,做到安全培训到位,着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做到安全管理到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定期组织演练,做到应急救援到位。
企业名称(盖章):
背书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