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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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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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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

保安〔20156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关要求,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云安〔20159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补充通知》(云安办发电〔201514号)和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5个县(区)、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4个市级园区及各县(区)所属园区必须全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即: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全覆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并延伸到村(居)委会。

二、主要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各县(区)要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因人员调整,未及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的, 6 30 日前 必须出台相关文件落实到位。

(二)全市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基础上, 6 30 日前 实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每季度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没有建立安监站的乡镇(街道办事处), 10 30 日前 必须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管专(兼)职人员。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要于 6 30 日前 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行政村(居)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建立村(居)安全生产宣传员和信息员制度,村(居)每季度和重点时段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市4个市级园区在 10 30 日前 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台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相关文件。其他园区参照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4个市级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督查落实;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区)所属工业园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建立健全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落实统计通报。各县(区)、市级园区管委会要明确专人认真填写《云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后,适时通报。各县(区)、市级园区填报信息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及邮箱随6月份统计表一并上报。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安委会确定的9个分片挂钩联系的市直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职责要求,在每季度组织的对县(区)、市级园区督查工作中,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督查内容。同时,市安委会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纳入2015年度对县(区)、市级园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扣分,对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县(区)、园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时,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其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定期分析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度切实可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措施,抓好本行政区域内“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等重点车辆、企业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村(居)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请各(县)、市级园区管委会于 11 25 日前 ,将本地区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总体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电话: 0875-2128589 (传真),邮箱: bsaqscjgj@126.com

 

附件:云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 6 1


 

附件

云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州、县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安监部门是否定期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向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抄送抄报(填写是或者否)

        州(市)

 

 

 

 

1.      县(市、区)

 

 

 

 

2.      县(市、区)

 

 

 

 

园区

制定“党政同责”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由园区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1.         园区

 

 

 

 

 

2.         园区

 

 

 

 

 

乡、镇(街道办)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了乡镇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乡镇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乡镇党委、政府出台进一步明确村委会或居委会书记、主任、村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文件。(请填文件名及文件号)

 

乡镇安监站或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定期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抄送抄报(请填写是或者否)

1.      乡、镇(街道办)共   个村(居)委会

 

 

 

 

 

2.      乡、镇(街道办)共    个村(居)委会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