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指导、督促、协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圆满完成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安全生产分片包干挂钩联系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挂钩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隆阳区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施甸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腾冲县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龙陵县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昌宁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政府工贸园区管委会
市旅游局负责市政府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三、工作任务
(一)各县(区)、各园区党委(党工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二)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政同责暂行规定》情况;党委政府领导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情况;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情况。
(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煤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建立健全以企业自检自查为基础,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政府综合督查为主要方式,以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为保障的安全生产大检查“1+3+
(六)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治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挂钩联系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确定联络员(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请于2015年2月10日前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要经常了解掌握挂钩联系县(区)、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开展对所挂钩联系县(区)、园区的督查检查。
(二)细化方案。挂钩联系部门在实施督查前,要认真分析所挂钩联系县(区)的事故规律,存在的问题以及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实行对标、对表督促检查。一是认真填写《保山市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督查组检查记录表》和《保山市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督查组督办通知单》(见附件),如实记录开展工作情况。二是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明细,拉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三)加强督查。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组织专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参与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挂钩联系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所挂钩联系的县(区)、园区组织一次综合督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要求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每次督查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督查情况报告,督查报告重点反映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如实反映,包括落实整改责任等情况。
(四)严格考核。挂钩联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在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实施办法中一并细化;原则上县(区)、园区发生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项”,负责挂钩该县(区)、园区的部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2128589;邮箱:bsaqscjgj@126.com。
附件:1.保山市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督查组检查记录表
2.保山市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督查组督办通知单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2月3日
附件1
保山市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督查组检查记录表
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第 页,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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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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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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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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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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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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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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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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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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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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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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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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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保山市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督查组督办通知单
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对你县(区)、园区进行了检查,共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记录表》 份,共 页,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条(表格附后)。请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 年 月 日前报市 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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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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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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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 县(区)人民政府。
签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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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