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2017年度重点工作指标任务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考试分中心:
根据2017年2月1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信息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考试等3项重点工作任务指标进行明确,请各相关科室(支队)、考试分中心严格按照任务数推动落实工作。
一、信息报送考核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矿山安全监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执法监察支队、考试分中心分别上报不少于12条,并被市及以上媒体采编不少于6篇;规划信息和统计调度科上报不少于36条,被市及以上采编不少于24篇。
(二)规划信息和统计调度科负责《安全生产简报》、《“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专题简报》等各类信息采编,每季度统计各科室(支队、考试中心)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信息考核任务。
二、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科室(支队)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任务,其中矿山安全监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完成任务数分别不少于10 ;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不少于8;执法监察支队不少于20。
(二)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负责按照职能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检查指导工作,按照每半年1次组织对相关科室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比,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规划信息和统计调度科(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各监管执法科室(支队)行政执法任务数完成情况的统计,并及时报送局领导掌握。
三、安全生产考试
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负责指导培训机构组织培训不少于5000人,并按照培训人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试;每季度统计培训、考试情况向局领导报送。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0日
抄报:局领导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