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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357666-1-09_E/2016-021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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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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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市安全监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计划

(一)强化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公开

紧紧围绕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安全意识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安监局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加强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全面加强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升办事服务水平。一是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改革行政审批方式。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一设立、两集中、三到位”,规范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推动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大力推行并联审批、提前告知、全程跟踪、事后回访等制度,确保行政审批质量、效率同步提升。二是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进一步健全考勤、请假、培训等日常管理制度,以及超时警告、即时评价、行风评议、奖惩通报等监督考核制度,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

正视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上动真格。利用各种会议、培训宣传政务公开的政策规定,教育干部职工以新的姿态、新的标准,落实各股室政务公开责任,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规范运行行政权力,确保政府公开责任落实

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经费保障,有目标考核,确保“领导、组织、人员、经费、责任”五落实;坚持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制约作用;不断完善检查通报制度、效能监察等各种管理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畅、扎实、有效和规范运作。

(五)规范公开流程,确保公开事项全面完整

充分利用政府公开平台,及时清理、审定、更新和充实完善公开内容。要着眼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有利监督,全面公开本部门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规的投诉及责任追究查处的结果。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受理等制度。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推行政府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做好县安监局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事故调查处理、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救援、安全隐患曝光”相关板块信息公开及管理工作。

(六)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对应解读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回访机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网络舆情监测,听民意、问民需、解民忧,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及投诉,提升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公信度。

(七)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电视台、报社等有利于公开的平台,全方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及时报道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和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事件,要予以曝光,及时通报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氛围。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