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支队)、保山市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云安办〔2016〕8号)的规定,结合保山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管重点工作,特编制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现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