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09_E/2015-08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事故通报
  • 发布日期
  • 2015-08-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2015年1至7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1至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7月份事故情况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煤矿、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消防领域因全省消防统计系统故障,正在维修中,火灾事故未纳入统计。

2.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1至7月份事故情况

1.控制指标统计口径内:共发生除火灾外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1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40.74%;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28%。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1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43.48%;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33.33%。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持平。农业机械、煤矿未发生事故。消防领域因全省消防统计系统故障,正在维修中,火灾事故未纳入统计。

2.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各县区、高黎贡山大队、高速公路控制指标事故情况

项目

单位

合计

完成阶段控制指标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火灾

工矿商贸

煤矿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隆阳区

36

4

4

3

31

1

1

0

0

施甸县

9

0

1

0

8

0

0

0

0

腾冲县

31

4

2

2

28

1

2

0

0

龙陵县

5

0

0

0

5

0

0

0

0

昌宁县

17

5

2

4

14

1

1

0

0

高黎贡山大队

2

3

2

3

-

-

-

-

-

高速公路

2

2

2

2

-

-

-

-

-

注:此表中的火灾事故为1-6月份的统计数据。

二、主要特点

1至7月,全市安全生产实现了“一个平稳、三个下降”。一是总体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二是道路交通事故下降。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3.4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33%。三是工矿商贸事故下降。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5%,死亡人数持平。四是煤矿事故持续下降,已连续9个月没有发生事故。

三、工作建议

一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工作执行力。

二是突出矿山、化工、道路、建筑等重点行业,突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继续开展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留盲区、取得实效。

三是要针对汛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季节性灾害增多的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和各类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尤其要对病、危、险尾矿库,外部水患严重的煤矿和非煤矿山,存在泥石流、洪水威胁的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认真进行排查,加强安全监控,做好应急准备,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