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09_E/2017-1103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事故通报
  • 发布日期
  • 2017-09-1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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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至8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1至8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但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8月份事故情况

1.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60%,死亡4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63.64%。工矿商贸、煤矿、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2.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1至8月份事故情况

1.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4起,同比减少21起,下降32.31%,死亡46人同比减少31人,下降40.2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6起,同比减少23起,下降38.98%,死亡37人同比减少32人,下降46.38%;工矿商贸事故8起,同比增加2起,上升33.33%,死亡9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2.5%煤矿、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

2.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4起,死亡13人。

(三)各县(市、区)和高速公路事故情况

1.隆阳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同比增加2起,上升33.33%,死亡9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50%。其中: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6.7%;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

2.施甸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减少13起,下降76.47%,死亡4人,同比减少16人,下降80%。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3.腾冲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7起、7人,分别下降36.8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7起、7人,分别下降46.67%;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

4.龙陵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28.57%,死亡5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50%。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20%,死亡4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33.33%;工矿商贸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50%,死亡1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75%。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5.昌宁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同比持平,死亡6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4.2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33.33%,死亡4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42.86%;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6. 高速公路(含保龙、保腾、高黎贡山大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0%,死亡10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33.33%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地区事故上报数量大幅减少,没有做到“应报尽报”。1-8月份,我市事故上报数大幅减少,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0.26%,2个县上报事故数减幅超过50%,其中,施甸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80%,龙陵县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0%。特别是道路运输事故,全市上报事故死亡人数减少46.38%。其中,昌宁县下降42.86%,施甸县减少82.33%,腾冲市减少46.67%,龙陵县、高速公路分别减少33.33%。个别地区存在与交警部门沟通不到位、漏录少统道路运输事故的情况。

(二)迟报情况仍然存在。部分事故入库上报不及时,部分地区未按时限要求上报月度事故统计报表。

三、下步措施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从严从实开展督查,在推动大检查任务措施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取得实效。一要明确任务,做好统筹安排,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到检查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上来,放到检查、督促、推动大检查工作任务措施落实上来。二要聚焦重点,重点检查大检查开展情况、监管执法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专项治理情况、追责问责等五个方面内容。三要严格检查,对企业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对大检查工作不力、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市级政府反馈,严肃提出问责意见。四要注重实效,真抓实干,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强化警示教育,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