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但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6月份事故情况
1.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3起、3人,分别下降50%。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3起、3人,分别下降60%;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
2.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1至6月份事故情况
1.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2起,同比减少12起,下降27.27%,死亡32人,同比减少21 人,下降39.6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6起,同比减少14起,下降35%,死亡26人,同比减少21人,下降44.68%;工矿商贸事故6起,同比增加2起,上升50%,死亡6人,同比持平。煤矿、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
2.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4起,死亡13人。
(三)各县(市、区)和高速公路事故情况
1.隆阳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2起、2人,分别上升50%。
2.施甸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66.67%,死亡3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70%。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3.腾冲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30.7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5起、5人,分别下降45.45%;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50%。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
4.龙陵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33.33%,死亡4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55.5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25%,死亡3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40%;工矿商贸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50%,死亡1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75%。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5.昌宁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40%,死亡3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50%。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80%,死亡1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83.33%;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6. 高速公路(含保龙、保腾、高黎贡山大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6.67%,死亡7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30%。
二、主要特点
1-6月,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形势良好,但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一)较大以上事故“一无一减”:杜绝了较大以上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了连续51个月无重大以上事故;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同比减少2起、7人。但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4起,死亡13人,形势不容乐观。
(二)事故总量“两降”:事故总量同比减少12起,下降27.27%,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1 人,下降44.68%。
(三)重点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一平一降两零”:纳入直报系统的4个行业中,工矿商贸事故同比持平,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煤矿、农业机械行业“零事故”。
(四)各辖区事故“一升五降”:纳入统计的6个单位中,除隆阳区外,4个县(市、区)和高速公路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
三、下一步防控措施
(一)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汛期特点,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水库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治理。特别是尾矿库必须严格落实防汛措施,严防溃坝、漫坝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
(二)切实做好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事故信息统计工作机制,畅通事故信息通报渠道,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各类事故信息。
(三)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及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落实岗位责任,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信息研判,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努力提高事故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