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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357666-1-09_E/2017-110302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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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通报
  • 发布日期
  •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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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战岭铅锌矿“7·28”冒顶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7月28日9时40分许,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大战岭铅锌矿坑道整改过程中,发生一起冒顶事故,相关职能部门接报后,经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及时成立了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战岭铅锌矿“7·28”冒顶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调查组由腾冲市安监局牵头,监察局、总工会、人社局、公安局等单位派人组成,同时邀请了检察院参加。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及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3日,座落于腾冲市明光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271***059,营业期限:2001年4月3日至2051年4月3日;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冶炼、收购、销售;建筑材料、钢材、机电、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汽车配件等。公司拥有采矿权8个、探矿权5个,选矿厂2座,现共有从业人员280余人。

目前,该公司有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建立了各级各班组长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各类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二)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战岭铅锌矿基本情况

大战岭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0113220084322,有效期自2010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FM05305222014040914000008,有效期至2017年4月7日。矿山属于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区面积1.1544平方公里。该矿山自2014年4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从未进行生产。由于大战岭铅锌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腾冲市安监局于2017 年4月8日下发《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腾)安监管现决〔2017〕矿山9号执法文书,责令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战岭铅锌矿停止生产。

由于大战岭铅锌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需延期换证。随即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了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矿山进行检查,评价公司检查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整改申请分别报送了明光镇人民政府、腾冲市安监局,经请示保山市安监局同意后,腾冲市安监局批准同意大战岭铅锌矿开展整改工作。公司于7月25日开始组织本公司矿山施工队对大战岭铅锌矿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大战岭铅锌矿10#坑道标高3250米,坑道断面4.5米×4.5米,主巷长360米,距坑道口约320米处设立2号采场,2号采场设PD10、PD8两条巷道,矿山第一层与第二层设立人行天井位于2号采场旁的PD10巷道中段,人行天井高50米(即中段层高),矿山整改前PD10巷道中段与PD8巷道中段未连通。

此次整改主要内容为坑道顶板维护、水沟及天井维护、打通10#坑二号采场PD10中段通往PD8巷道,作为安全出口及人行通风水平巷道(以下简称联络道)及其他一些巷道设施的维修维护。截止7月28日早上,联络道已经从PD10中段的人行天井口向PD8巷道方向掘进约6米,断面为1.5m×1.6m,尚未进行支护,该起事故发生在联络道施工作业过程中。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7月28日,施工队根据矿山部安排,继续开展整改工作,7时30分许,技术员陈某口头交待整改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后,组织施工队分5个班组进入10#坑进行整改作业。施工队进入坑道约10分钟后,安全员王*国也到达坑道整改现场会同技术员陈某指导整改工作,2人交待完工作后离开了人行天井。受施工队安排,工人陈亦连、董加畅、温怀乔3人(3人都是钻工)为一组进入联络道打炮眼,打好炮眼再由施工队爆破员实施爆破。3人按照要求,在打炮眼之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排险,确保安全再进行打钻作业。

王*国和陈*2人交待完工作任务离开后,陈*连等3人开始排险,温*乔利用一根长约2.5m的排险杆敲帮问顶,陈*连在一旁照明监督,董加畅在人行联络道入口处整理风水管道。9时40分许,工人温*乔位于联络道内距联络道口约4米的位置用排险杆对顶板问顶时,破碎带顶板土石突然冒落,塌方体积约3立方米,温*乔来不及躲闪,头部直接被塌落的石头砸中(其佩戴了安全帽),摔倒在地。陈*连、董*畅见状,立即将温*乔搬往联络道外安全地带,董*畅负责现场看护,陈*连立即向周边工人呼救,技术员陈某得知情况后向施工队队长吴*钏以及相关人员作了报告。

9时50许,段*伟接到吴*钏报告后,及时向公司领导作了报告,公司立即安排车辆护送伤员到医院抢救,同时启动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于10时5分许向明光镇人民政府及腾冲市安监局作了报告。明光镇人民政府、腾冲市安监局接到公司事故报告后,立即指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及察勘。温*乔由于头部被冒落的石块击中,脑部严重挫伤,抵达固东镇卫生院时经医生确认其已死亡。

三、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施工队未严格按照平巷(硐)掘进及安全技术规范采取措施对联络道围岩部位破碎带进行支护(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工人温怀乔安全意识淡薄,位于联络道破碎带下方冒险作业,被顶板冒落的石块砸中,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责任人未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工人冒险作业的行为未及时给予制止。

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相关规程标准及采取防护措施不力。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力;未认真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此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伤亡人员及经济损失情况

死者:温*乔,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000.00元。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施工作业前未认真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认真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建议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280000.00元。

(二)李*金(男,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未认真组织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建议对其罚款人民币38670.00元(上一年年收入128900.00元×30%)。

(三)段*伟(男,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部负责人兼安全科长)。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未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罚款人民币6000.00元。

(四)王*国(男,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未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未得到及时消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罚款人民币6000.00元。

(五)吴*钏(男,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施工队队长)。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未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罚款人民币6000.00元。

(六)温*乔(男,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人)。冒险作业致使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一)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并全面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认真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特别加强巷道顶板支护维护及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大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力度,认真总结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明光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督促属地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事故防范。

附件:1. 调查组成员(签名)名单

2. 现场勘验笔录

3.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

4. 补偿协议

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战岭铅锌矿

“7·28”冒顶事故调查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