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9月,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9月份事故情况
1.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50%,死亡4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55.56%。工矿商贸、煤矿、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
2.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1至9月份事故情况
1.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8起,同比减少25起,下降34.25%,死亡50人,同比减少36人,下降41.8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0起,同比减少20起,下降39.39%,死亡41人,同比减少36人,下降46.75%;工矿商贸事故8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4.29%,死亡9人,同比持平。煤矿、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
2.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4起,死亡13人。
(三)各县(市、区)和高速公路事故情况
1.隆阳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4.29%,死亡9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8.5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8起,同比持平,死亡9人,同比持平;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
2.施甸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减少14起,下降77.78%,死亡4人,同比减少17人,下降80.95%。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3.腾冲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9起、9人,分别下降42.8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8起、8人,分别下降50%;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20%。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
4.龙陵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44.44%,死亡5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54.5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42.86%,死亡4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50%;工矿商贸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50%,死亡1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75%。发生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5.昌宁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同比增加2 起,上升28.57%,死亡9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2.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持平,死亡7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2.5%;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6. 高速公路(含保龙、保腾、高黎贡山大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9.09%,死亡11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31.25%。
二、存在问题
部分地区事故上报数量大幅减少,没有做到“应报尽报”。1-9月份,我市事故上报数大幅减少,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0.26%,有2个县上报事故数减幅超过50%,其中,施甸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80.95%,龙陵县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4.55%。特别是道路运输事故,全市上报事故死亡人数减少46.75%。其中,施甸县减少80.95%,腾冲市减少50%,龙陵县、高速公路分别减少31.25%。
三、下步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党的十九大将于10月18日召开,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是强化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针对秋季企业复工复产等特点,要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安全监管。
三是强化值守,做好应急救援。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对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