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了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完善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向我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概述
坚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推行阳光安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从内容分类看,政策法规28条,工作动态131条,其他信息2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安全监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未收到不予公开的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市安全监管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人次,网上回复的举报投诉2条,在线咨询2条,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程序咨询、培训教育咨询等。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今后的改进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