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任务分解表》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相关事宜请与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212812。本年度报告可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全生产”专栏浏览。网站地址:(http://www.baoshan.gov.cn/index.htm)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本局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坚持由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支队)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信息和统计调度科,具体负责编制、推进、协调、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与形式。一是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为主,较为全面地公布本局政府信息。二是利用政务大厅窗口宣传办事信息。坚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制度,及时处理办理业务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服务热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等,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政府部门网站关停或保留意见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8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84号)要求,2017年9月,我局申请关停了局机关网站,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立“安全生产”专栏,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3.监管举措与进展;4.安全生产督办信息;5.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同时,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按时完成了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建设,要求各职能科室及时对现有数据进行填充,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按规范栏目进行公开。2017年,本局在市人民政府网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信息1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本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29条,其中原市安全监管局网209条,市人民政府网安全生产专栏120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工作动态、机构设置、部门文件、信息公告,本单位的地址、办公电话、领导分工、职能权限、办事机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审批服务等业务相关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9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5条,监管举措与进展57条,安全生产督办信息18条,安全风险预警信息2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媒介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7年,本局开展政策解读为0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2017年,本局受理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本局受理涉及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应对行政诉讼0起,未收到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与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相关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效率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平台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评价、监督、问责、奖励机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有效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是: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强化组织监督,完善社会监督,督促和约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开职责,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人员工作能力,开展学习培训交流,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加强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深度,提高公开时效性,突出公开工作重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公开原则,注重实效,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加强网站载体建设,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统媒体,积极拓展手机短信、QQ群、微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的公开力度,根据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群众办事需求,主动公开行业管理相关政策的解读。
四是坚持“以民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民生服务的一个重要措施,加强服务型信息的公开,突出抓好道路运输方面的办事公开,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五是积极建立健全相对完善的自查机制,主动开展自查工作,及时解决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
2018年1月31日
附件2
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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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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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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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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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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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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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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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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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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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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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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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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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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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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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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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县(市、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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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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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张光清 审核人:张光清
填 报 人:王文萍 联系电话:2212812
填 报日期: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