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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357666-1-/2023-041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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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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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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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0000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火灾救援科、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综合减灾救灾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执法支队、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装备财务科及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从补好短板、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抓好队伍,着力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打造灾害防御“升级版”,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擦亮安全发展底色,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40含参公编制15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35,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35,9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403,900同比增长3.3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较上年增加在职职工5人,相应工资、社会保险及公务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35,900元,其中:本年收入12,335,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35,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403,900同比增长3.3%主要原因分析2023较上年增加在职职工5人,相应工资、社会保险及公务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35,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35,900,其中基本支出9,301,100上年预算增加2,131,200同比增长29.72%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724,000元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基本支出;2.2023年较上年增加在职职工5人,相应工资、社会保险及公务费增加项目支出3,034,800比上年预算减少1,727,300同比下降36.27%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724,000元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2.本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大力压减各项项目经费支出,2023年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等项目支出同比下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8,1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6,1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5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2,6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9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人员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1,407,4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人员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24,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灾害风险防治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支出894,8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办案等工作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068,9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事业人员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00,00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信息化项目建设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77,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7,3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5,000元,较上年增加53,000元,增长34.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元,增长1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9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增加原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划转至市应急局,相关检查及执法等工作增加,接待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000元,较上年增加35,000元,增长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00元,较上年增加35,000元,增长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原因2022年底新购置公车2辆,报废公车1辆,2023公务用车上年增加1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灾害处理能力。

2.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信息化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全面加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工作,有效解决高黎贡山山高林密、人员难于深入巡护等问题,切实提高“技防”能力和水平,通过综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整合优化应急体系现有各类系统、视频、数据资源,搭建高度集成、互联互通、灵活调度的应急综合应急指挥中心,着力拓展和提升市应急综合指挥中心的数据展示、实用功能,以最直观方式展示实时、准确的各区、各部门、各行业、各业务领域动态数据。

3.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绩效目标:通过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获取我市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灾害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我市各地区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全市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通过实施普查,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开发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信息化系统,形成一整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4.应急管理灾害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强化灾害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强化舆论宣传和安全素质教育。从风险隐患源头抓起,把管理责任、防范措施、监督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优化和落实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挂图作战”清单,定期调度通报。建立动态化、高水平、高质量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实现闭环管理。

5.罚没收入返还经费,绩效目标: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办案工作,执行好政府监管的角色,通过执法办案,警示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6,600元,较上年减少26,475元,下降1.8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职工体检费较上年增加59,600元,相关经济科目调整至医疗费支出,不计入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48,072,681.28元,其中,流动资产3,539,685.58元,固定资产10,429,258.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8,626,350.14元,无形资产3,744,668.2元,其他资产1,732,718.9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356,309.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16,231.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188,7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