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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357666-1-09_E/2015-09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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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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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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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安监局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本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草拟安全生产生产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风险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安有关规定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保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牵头组织较大事故和由市级调查处理的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协助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综合过来拿钱生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执法统计与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

10、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科技发展工作,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意见,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相关工作,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煤矿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

11、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含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查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草拟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担保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保山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2014年重点工作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突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12345”工作思路上着力,不断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想到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1、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年初拟定并提请市长与个位副市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了政府领导“一岗双责”。9月份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充实了安委会成员单位,10月份以安全生产形势通报落实了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部门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

2、强化基层基础,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一是积极督促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基本完成GPS监控和视频监控;督促64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紧急切断装置建设任务;督促正常生产的井工煤矿和地下非煤矿山基本完成人员定位、监测监控五大系统建设;督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仓储设施基本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和紧急切断装置建设。同时建立了“煤矿、非煤矿山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隐患治理”“工贸行业隐患治理”3个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平台。二是督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组织专家对11户非煤矿山和2户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审,督查9户工贸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加大对以达标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三是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在系统内大力推广“四不两直”监管模式,监督和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查和协调各级各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四是积极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落实,有效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五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托保山市安全生产协会组建保山市安全生产救援队,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工贸等行业的救护服务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强化专项整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督促和指导全市4772户企业开展隐患自检自查,排查出隐患8991项(已整改8662项),责令停产整顿31户,限期整改216户;督促4766户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对直接监管的1537户企业进行审核,审核率达99.93%。二是扎实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牵头和指导各级各部门组织执法检查278个,参加执法检查人员1543人,抽调专家158人次对973户企业或场所开展检查,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472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337起,对19起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备案。三是将全市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实行“建一关一”等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将隆阳区金宝铜矿等20个矿山列为市级重点矿山,加大检查频次,进行综合治理;督促指导个县(区)依法关闭矿山20座、整合矿山5座、停产整治34座、限期整改50座,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17项。四是组织对9万吨以下煤矿实行停产整顿;拟将12户煤矿企业整合重组为3户,15对矿井拆迁关闭和整合重组后刘9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企业专项检查以及配合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油气管道专项检查20多次。

4、加强执法检查。一是重点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检查,2014年对五县(区)66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查出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226项,并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二是严肃法纪,1至11月份对未按整改时限进行整改、现场检查违规、新闻媒体曝光、举报查实的13户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制作10分钟的专题片1部,播出新闻20多条,制作30秒的关于宣传片1部,制作每期时长5分钟的《小煤矿的大保障》《危化行业严监管》《非煤矿山严管控》《关注企业职业健康》的专题节目在保山电视台播出。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6日举办了“安全生产宣传一条街,设置咨询点(台)35处,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制作展板、展牌90余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7500余份,制作发放《职业健康法规宣传》读本1000本,各类相关职业健康宣传单28660份。三是编撰出版了(保山市安全生产十年回顾》,全面真实地记录2003年—2013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服务于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功经验。

6、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安全履职能力培训,5月22日至25日份分两批对全市288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二是抓好“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2014年举办培训班40期,培训各类人员5368人。其中培训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和检测人员73人。

7、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基础建设。一是年初投入近100万元对租赁的矿山救护对住所及训练场地进行整修。二是以30万元(原值约120万元)购置应急救援装备并逐一进行查维修。三是加强救援队建章立制,根据层层考核录用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依托2个企业建立救援小队,制定5个应急救援预案。四是加强应急救援队员技能训练和知识培训。10月底已有3名队员参加了全省“应急救援处置”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五是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完成56家企业预案备案工作。六是组织应急演练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共开展应急预案演练167场,投入演练20000多人次。五是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工作,对应急救援物资开展定期检查,定期报送有关装备到供货单位进行检修。

8、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一教育五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2人;在编车辆3辆。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当年新增调入人员2人,新增招考录用1人,新增退休人员1人。

二、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三、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80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8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11万元,占总支出的48.11%;项目支出416.4万元,占总支出的51.89%.

1、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基本支出386.1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48.06万元增加38.05万元,增合10.93%。增加主要原因是:

(1)增加地方性津补贴6.19万元

(2)新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18.19万元

(3)增加调入人员工资12.1万元

(4)零星增资0.18万元

(5)增加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安全生产培训支出)55.0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74.48万元,占基本支出386.11万元的445.19%。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85万元,占基本支出386.11万元的4.88%。其中:办公经费支出2.24万元、水电费支出2万元、汽燃费7.5万元、公务招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11万元。

(3)培训支出192.78万元。占基本支出386.11万元的49.93%。其中:办公费支出19.73万元,出国(境)培训支出2.05万元,差旅费5万元,邮电费7万元,安全生产培训费159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年同期270万元减少1万元。具体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0万元,其中:办公费用支出13.1万元,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隐患排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等车辆支出5.5万元,差旅费支出18万元。执法人员培训支出5万元。国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委会、其他州、(市)检查组、督查组、调研组、考察学习组等支出9万元。安全生产宣传支出22.4万元。应急救援队经费补助8万元。应急救援物资仓库租赁维护费各物资管理费支出15万元。事故调查支出1万元。应急救援支出3万元。

(2)办公用房购置支出16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比上年同期年763.56万元增加38.95万元。主要原因:

1、增加地方性津补贴6.19万元;

2、新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18.19万元;

3、增加调入人员工资12.1万元;

4、零星增资0.18万元;

5、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安全生产培训支出)55.0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74.49万元,占基本支出386.11万元的445.19%。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84万元,占基本支出386.11万元的4.88%。其中:办公经费支出2.07万元、水电费支出2万元、汽燃费7.5万元、公务招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11万元。

(3)培训支出192.78万元。占基本支出386.11万元的49.93%。其中:办公费支出19.73万元,出国(境)培训支出2.05万元,差旅费5万元,安全生产培训费165.95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年同期270万元减少1万元。具体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0万元,其中:办公费用支出13.1万元,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隐患排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等车辆支出5.5万元,差旅费支出18万元。执法人员培训支出5万元。国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委会、其他州、(市)检查组、督查组、调研组、考察学习组等支出9万元。安全生产宣传支出22.4万元。应急救援队经费补助8万元。应急救援物资仓库租赁维护费各物资管理费支出15万元。事故调查支出1万元。应急救援支出3万元。

(2)办公用房购置支出169万元。

(四)按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万元,其中:

(1)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支出0.35万元.

(2)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4万元,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 经费支出18.84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78.32万元,其中:

(1)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5.69万元.

(2)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47.58万元.

(3)用于安全生产培训支出164万元。

(4)用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支出100万元。

(5)省级下达用于安全生产检查支出10万元。

(6)省级下达用于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支出20万元

(7)用于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支出55万元。

(8)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支出1万。

(9)省级下及用于应急救援物资仓库建设支出54万元。

(10)用于购置单位办公用房支出169万元.

(11)用于出国(境)培训支出2.05.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9.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9.1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26.91万元增加2.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2013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支出,2014年纯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4.1万元。二是2014年公务用车维护费13万元比2013年减少0.91万元。 三是2014年公务招待费12万元比2013年减少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4.1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4.1万元。原因是2013年本单位无人员因公出国(境),2014年我局局长文永波同志由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到英国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交通费和培训费合计支出4.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2013年决算13.91万元减少0.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176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数13万元决算增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两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督查组、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组,省内各地州(市)考察学习组。

(六)其他说明事项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职能为下属科级事业单位保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但该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由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核算。

附件:保山市安监局2014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