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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7-X-04_H/2015-0728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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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公示

2015年,全市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全国、全省和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注重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坚持审计上下“一盘棋”,组织协调全市审计力量共同完成全国性和全省性大项目;巩固财政审计大格局,强化做大项目、出大成果意识,把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充分运用大数据的思维、技术和方法,着力提高审计效率,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

在审计任务安排上,努力做到项目分配、审计资源配置上综合平衡。根据现有审计力量和资源,科学合理确定审计数量和审计任务强度,提高审计计划管理水平;加强审计过程控制、现场管理,从严把控现场实施时间,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

2015年计划组织完成审计项目计划48项,审计综合报告5个: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项。(按季度实施,审计署统一组织)

二、201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项。(全省统一组织)

三、2014年度市本级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1项。

四、2014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4项:保山市红十字会、保山市林业部门(全省统一组织)、保山市公办幼儿园、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全市2013年至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5项: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全省统一组织)

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5项: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审计署统一组织)

七、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1项。(审计署统一组织)

八、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1项。

九、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6项。

十、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审计10项。

十一、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1项:施甸县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普乐文同志,龙陵县检察院原检察长杨学东同志,保山市司法局原局长赵伟同志,水长工业园区原主任杨根庆同志,保山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原局长赵家华同志,市新农办原主任吴明良同志,市环境保护局原局长刘学严同志,腾冲县法院原院长李映宏同志等8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市旅游局局长温仕红同志,保山市水利局局长彭小庆同志,保山广播电视总台台长张文军同志。

十二、2012—2013年度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1项。

十三、市级园区管理模式审计调查1项。

十四、审计综合报告5项: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综合报告、全市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综合报告、全市林业部门预算执行及林业专项资金审计综合报告、全市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综合报告、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综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