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两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健全完善审计制度,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布局和“五基地一中心”建设,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积极探索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中提出的审计计划管理新模式,强化资源统筹和组织方式创新,坚持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体制机制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原则要求: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安排计划。在审计项目安排上,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充分利用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平台,加大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融合和衔接,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增强审计计划的整体性和宏观性。所有审计项目都要将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审计成果。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以财政审计为龙头,发挥好财政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作用,将财政审计与部门、投资、经济责任、专项等审计有效衔接,着重反映体制机制等制度层面问题。强化民生专项审计,加大绩效审计力度,把问效、问绩、问责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建立重大项目“双报告”制度,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
三是加大资源整合,促进审计创新。深化全市审计“一盘棋”,继续推行上审下、交叉审及“一条线”等审计模式,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审计。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扩大审计覆盖面,拓展审计监督领域。首次将“信息系统审计”独立列入审计计划,促进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财政联网审计系统建设成果的有效利用,推动大数据思维、技术和方法的运用,提升审计监督的能力和效率,要求所有项目都必须运用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
四是坚持量力而行,均衡审计任务。在审计项目安排中,根据现有审计资源状况,结合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及党委、政府任务安排,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数量,科学进行审计分工。努力做到项目安排与资源配置相适应,各单位审计工作强度相对均衡,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审计计划,增强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灵活性。
审计项目计划任务:2016年计划组织完成审计项目计划48项,审计综合报告7个。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总1项。(按月、按专题实施,审计署统一组织)
二、201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1项。(全省统一组织)
三、2015年度市本级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1项。(全省统一组织)
四、2015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4项:市民政系统(全省统一组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市统一组织)、市地震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五、财政决算审计2项:昌宁县2015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保山工贸园区托管的汉庄镇2011至2015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六、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2项: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
七. 全市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4项: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审计署统一组织)
八、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1项:市本级。(审计署统一组织)
九、全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1项:市本级。(审计署统一组织)
十、全市2016年精准脱贫跟踪审计1项:市本级。(全市统一组织)
十一、全市部分村级财务专项审计调查1项:隆阳区金鸡乡。(全市统一组织)
十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1项: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市统一组织)
十三、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审计15项。
十四、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5项。
十五、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8项:任中审计7项(隆阳区法院院长、昌宁县县委书记和县长合并审计、市交警支队支队长、保山第一中学校长、市史志委主任、市侨联主席、市科协主席);离任审计1项(市规划局原局长)。
十六、其他项目:抽调人员参与省厅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十七、审计综合报告7个: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综合报告、全市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综合报告、全市民政系统预算执行审计综合报告、 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预算执行审计综合报告、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综合报告、全市精准脱贫跟踪审计综合报告、全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综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