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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7-X/20250825-0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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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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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1日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保山市审计局局长 李红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进一步发挥审计职能,服务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市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了19个审计(调查)项目,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4.48亿元、应缴纳财政资金1.0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3815”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系列三年行动,全力以赴打好“八大攻坚战”,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

针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130个问题,截至2025年7月,立行立改问题82个,已完成整改75个,整改完成率为91.46%;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48个,已完成整改15个,按序时进度推进33个。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本级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使用进度缓慢;二未及时清理社保基金往来款项;三是财政监管不力,未发现和纠正13家预算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14.90万元、6家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年末结余较大等问题,影响当年财政收入完整性和造成财政资金闲置;四是部分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管理;五是对部分预算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监管不到位。

此外对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级财政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2313.10万元;二是市级财政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10.86万元;三是2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二)对下级政府预决算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实施了施甸县2023年度预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调剂规模较大、预算约束性不强;二是财政代分配项目规模压减不力,县财政代编部门和下级财政预算;欠拨事业单位政策内奖励性绩效11254.95万元;四是未在规定时限内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足额收缴国有资本收益382.54万元。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调查)情况

1.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级3个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单位向未实际建设的项目兑付补助资金65万元;二是2个(县、区)应拨未拨补助资金14万元;三是2个单位部分经济事项的原始票据不齐全、记载内容不准确;四是1个单位应退未退质保金21.05万元。

2.全市农业农村部门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情况。

审计了全市农业农村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动物疫病防控、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推广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一条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县(区)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目标任务未完成;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落实有偏差;三是2个县(市)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缓慢;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致使145.9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被套取;9个单位结余资金未缴财政3095.67万元。

二、重大改革审计情况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2016年—2023年度综合改革政策落实及资产运营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县(市)社有企业未以为农服务为主责主业;二是4个县(市)供销社未加强基层社改造建设;三是2个县(市)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本息723.11万元,存在损失风险;2个县供销社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办公费、接待费等费用7.13万元;3个县(市、区)部分社有资产对外出租未按规定确认出租价格;1家企业未及时处理过期报废农药。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市中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保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进行医疗风险评估,医疗民事纠纷风险管理有待加强;二是多收医疗服务费。

(二)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对5县(市、区)的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路内泊位停车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二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施划和运营管理不合规;三是泊位收入管理水平和停车泊位智能化管理水平不高;五是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对外出借资金;二是会计信息不实,少计其他收益21.28万元、企业所得税计提不实138.47万元;三是1个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超出批复的工程概算费用5720.59万元、1个项目先施工后招标、3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301.51万元。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全市2021—2023年期间实施的15个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单位先确定项目施工方,后进行竞争性谈判、5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2.94万元、8个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资料不能真实反映项目实施情况;二3个项目多付工程款64.26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全年的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是3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二是1个单位资产管理不善遗失资产;8个单位未经报批、评估(询价)出租国有资产16处;四是1个单位将价值42.90万元的农业机械2台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五是6个单位资产闲置2,782.85万元。

(二)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是虚列在建工程;二是长期未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算;三是6个已完工建设项目未转入固定资产;四是零星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或生产成本核算;五是未移交固定资产账务,导致资产核算不实;六是应收款项长期挂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的审计情况

2024年9月至11月,对施甸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329个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就开工建设;3个单位税收政策执行不严,应缴未缴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的合同印花税;未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与天然林重叠问题进行处理纠正,导致部分地块存在“一地两证”;建设用地未经审批占用耕地;天然林未经审批进行毁林开垦或建设;3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氨氮监测和总磷监测结果超标;资金拨付或落实不到位,导致4个部门30个建设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开工或完工。

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均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下达审计决定进行处理,共向相关部门出具移送处理书(函)13份,涉及事项25项。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未正确履行职权,包括违规决策、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以及造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包括私设“小金库”、摊派企业费用等;三是涉嫌违法犯罪,包括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国家和群众利益;四是违反工程建设领域规定,包括先施工后招标、违规占用耕地等;五是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主要是投资统计数字不实、应缴未缴税款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精准,不断提升资金质效。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稳增长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安排与财力状况的匹配程度;规范财政收入收缴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保障收入合规及时足额入库;强化项目可行性论证及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前瞻性;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腾出财力保障各类重点支出,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持续发力保障改善民生,夯实惠民利农基础。继续加大重大项目和民生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更加突出财政保障重点;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统筹管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稳定运行,维护参保职工权益和财政管理公信力;健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机制,提高惠民惠农等民生资金的动态管理水平,确保精准核查和发放。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建立预警纠错机制。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守住风险事件不发生的底线;严守财经纪律,加强项目全周期和资金全过程穿透式监管,及时警醒和纠错,防范违法违纪风险。

(四)扛实抓牢审计整改责任,形成强大监督合力。持续夯实“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健全贯通协调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人大、巡察、财会、统计等监督有效贯通,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问题整改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协作,加快构建衔接顺畅、配合有效、互促共进的大监督格局。